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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法学院模拟法庭首次举办真实庭审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6日 00:0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3-12-16 00:00  点击:2524
  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12月12日上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桦甸

市农电局上诉桦甸市农业银行一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了开庭审 理。 

   担任本次庭审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的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三庭的法官们,法学院院长霍存福教授、

副院长徐卫东教授和近300名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庭审。这次庭审是模拟法庭自建成以来首次进行的

实案审判教学观摩活动,这种寓教学于实践的教育方式得到了法学院全体师生的好评,标志着法学院教学方

式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  

   举办此类活动的目的是将法学院学生重视法学理论修养的优点同现实司法实践要求相结合,培养能力全

面的新型法学人才。法学院历来既重视对研究生的理论基本功培养 ,同时也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

了让学生离开校园后能够尽快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实现角色的转换,法学院举办了这次教学观摩活动。通

过这次活动,使同学们对我国的法院审判模式改革有了新的认识,对庭审的气氛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这次教学观摩活动对于法院的审判实践也有重要的意义,它提供了这样一种路径:法院的审判应当尽可能

广泛的被社会关注,这种被关注的程度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法制 化程度的高低。庭审活动走进校园,走进法

学院,直接面对未来的法律工作者,这种示范作用更为明显,意义更为重大。  

   这次活动结束后,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校长吴博达教授、总会计师马飞教授、法学院院长霍存

福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徐卫东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李洪明等校、院领导会见了前来参加本次活动的吉林省高

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璋、副院长刘成祥、民事三庭副庭长王晓东,双方进行了热烈、广泛的交流。张文显教授

不仅在法学理论领域一直关心前沿问题,而且也非常关注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多次在授业过程中提出理论

学习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他对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也对不足之处进行了点评。吉林

省高级人民法院蔡璋院长、刘成祥副院长也表示以后将继续在校园里推进各种形式的司法实践活动。   

   吉林大学在场的几位领导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相信这种形式的活动将越来越多的走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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