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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就业
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4日 18:18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3-04-24 18:18  点击:1176

各学院团委:

    2013是西部计划实施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西部计划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我校结合西部计划多年来实施的有益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在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西部计划志愿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工作安排

   (一)广泛动员

    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形成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发展、创业的良好导向,唱响“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时代强音。

   (二)报名及审核工作

    1.网上报名。4月24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如实填写后由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5月25日前交至校阳光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A座116室)。西部计划服务项目介绍详见附件。

    2.审核。校团委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通知录取志愿者。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9)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2.后续工作

    校团委将对通过审核的志愿者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工作环节,具体工作时间另行通知。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相关保障

    1.政策保障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时,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2.经费保障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每年35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招募省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各基层团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

    2.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请各基层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推荐选拔工作。

 

    联系人:张  尧   85168361      

            邹  冀   18643073772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吉林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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