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与就业 > 招生信息 > 正文
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关于201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日 09:22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3-06-25 15:25  点击:17195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术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少数民族骨干硕士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716室)领取,法律硕士(非法学)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吉林大学南校区文科实验楼415室)领取。如若代领,需要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领取时间:6月26—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没有自领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8日起以EMS形式邮寄。地址为考生本人在复试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另有部分同学交学费用的中国银行银行卡由于银行方面正在办理中,可开学报到时领取。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