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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10:13     点击数:

为保证2020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参加2020年上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2036325日期间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im.jlu.edu.cn),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填写页面左下角的 “硕士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和“硕士答辩申请信息录入”内容。该系统逾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相关信息者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欠缴学费不能提交答辩申请)。

  二、论文检测

  按照校研究生院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必须先经“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的比较。从311开始可进行论文相似性比较(相似度25%以下为合格)。法学硕士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办电子信箱:duibi2020@163.com;法律硕士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法硕办公室电子邮箱:jlujm2011@163.com,次日可到对应办公室查询检测结果并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加盖办公室公章经导师签字后与论文一并交到办公室存档。由于研究生院是按照答辩人数下发的检测指标,所以每人只能检测一次,检测不达标者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不代表论文学术水平达标,能否答辩以导师要求为准。论文检测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与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8224001王卉)诉讼和解制度研究.doc   

  三、论文提交

正式版论文需打印装订10本(含盲审格式一本),作者及导师签字后最迟于327日交至研办或法硕办(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盲审版本不用签字),不按期提交论文的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论文正式版需按吉林大学及法学院统一格式要求打印装订(近期公布新标准)。每位同学请于答辩结束后,61号前提交答辩后定稿的论文4本用于存档(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

凡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硕士学位者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统一执行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详见附件)。

  四、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一)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也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二)学院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

对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为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

  (三)“双盲”评审论文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五、论文预计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

  法学硕士:521日—22日;

  法律硕士:525日—27

  要求:在答辩前三天到法学院研办或法硕办报到,查看论文答辩具体安排,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填写个人简历并交导师签字。

  五、学费及宿舍费未缴清者,要求于2020310日前必须缴清到账(一般打款后一周方能显示不欠费),欠费将不能通过研究生院答辩资格审核。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全日制学生提前一个月存在学子卡里;

  收款单位:吉林大学;

  银行转账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研究生办公室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9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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