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科研动态
【转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召开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13:49     点击数:

2018年11月26日 14:42   社会科学处


     11月21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新彦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716会议室举行。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董汉良处长参加开幕式并致辞专家组组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以及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开题论证会。论证会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董汉良处长在致辞中对莅临开题论证会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高度肯定了项目的研究意义,表示吉林大学将全面、有力地支持项目的研究,确保项目能够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开题论证会由郑成良教授主持,马新彦教授代表课题组对项目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以及研究的具体内容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该项目将首先通过对民法典逻辑理路的阐述,梳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的价值、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奠定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并对民法典的规范配置进行价值论上的创新性研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精神的中国民法典。项目的最后将以核心价值观塑造的民法精神与理念对冲突的价值进行位阶上衡量、判断,并抽象出价值选择的实体性论证规则。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项目研究的重大意义和研究的总体思路,并就课题的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龙翼飞教授建议对婚姻家庭编中的夫妻知情权、夫妻共同生活义务、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的边界、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规范配置上的创新研究。李永军教授建议项目的研究要重视民法典的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的协调,关注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申卫星教授对项目体系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提出建议,并对规范配置的理论框架提出建设性意见。郑成良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法精神具有内在的、历史的一贯性,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精神就是民法精神,中国特色民法典的完善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此外,专家组还针对课题研究的进路、重点与创新点的选择与凝练,提出中肯建议。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