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科研动态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学军教授主讲我院第260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10:01     点击数:

婚姻法学科的学习如我们对于浩瀚宇宙般的探索,理应用一生来追求自己心中的答案。而在这“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探索过程中,老师的引导和谆谆教诲更是必不可少。苏州大学婚姻法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学军教授带来的主题讲座“夫妻联合购买住房的归属研究”让吉大学子收益颇丰,茅塞顿开。

张学军教授作为吉林大学的优秀校友,在讲座开始前与自己的同门师兄——吉林大学婚姻法教授李洪祥教授回忆起自己在吉林大学本科与研究生生涯的生活,并在讲座开始前向我们着重介绍了四点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应当掌握并牢记于心的技巧。



张教授强调首先我们应当树立起平台意识,并强调要重视外语的学习,他认为作为法学研究生,至少应当掌握日语或者德语中的一门;他强调自己对于自己的博士生的要求是要掌握至少法语、英语与德语三门语言;第二点张教授提到随着现在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应当扩大我们的视野,熟读中英文资料,创作出与当今时代法治精神相符的作品;第三,张教授希望通过和我们的交流与探讨帮助我们在学术研究上少走弯路,并且直言自己希望在退休后建立一个婚姻法网站,希望将自己搜集的资料上传网站,为那些需要资料的学者提供平台;最后,张教授提到当今婚姻法面临的三大困境,无项目、无文章发表以及大学里面对于婚姻法的不重视。并深入的讲解到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特点所决定,婚姻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与物权法、债法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建议我们应当从财产法入手进行学习,他笑称学习婚姻法为“笑着进来,哭着出去”,借此引入到今天讲座所要讲到的“夫妻联合购买住房的归属研究”

张教授的讲解主要分成五个部分,首先张教授论述了前言部分,在前言部分主要讲述了夫妻联合购买住房的特征,他认为在研究夫妻联合购买住房问题上应当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即如何定性、如何定价以及分割问题。张教授认为如果把夫妻联合购房比作一把尺子的话,那这把尺子应当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一部分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最后是夫妻联合购房的部分。接下来,张教授又详细的论述了当代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分类,主要论述了所得迟延共同财产制、所得共同制与所得调整制。在第二、三、四部分,张教授列举了西方国家对于联合购买住房的划分方法,主要分为联合购买住房均归一方所有、联合购买住房部分归婚姻共同体所有以及联合购买住房均归婚姻共同体所有,通过对三种划分方法的立法特征、立法理由以及采用的地区进行分析,最终张教授认为联合购买住房部分归婚姻共同体所有更为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在最后的部分张教授提出划分方法的公平分析对于我国司法具有重大的启示,对于划分方法和婚姻共同体的取得方法具有重要启示。张教授的讲座给我们带来了重大的启发。

讲座由我院李洪祥教授主持和总结。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