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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喻中教授做客我院第261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和第11期司法制度青年工作坊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5日 10:03     点击数:

2019年4月12日晚上七点整,第261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在吉林大学经信教学楼二楼D区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涉外型实验班教室举行。本期讲座邀请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喻中为法学院师生带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世纪’——重新理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主题讲座。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主持,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刘小平副教授以及杨帆副教授参与了讨论。

 

讲座伊始,侯学宾教授对喻中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喻中教授做了简单的介绍,随后便正式进入了讲座的主体内容。首先,喻中教授向大家阐释了何为“创世纪”,以及我们为什么要去探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世纪”。喻中教授以西方文明和中国传统政治为例,阐释了《圣经·旧约·创世纪》和《尚书·尧典》对于分别理解西方文明和中国传统政治的重要意义,由此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学同样需要自己的“创世纪”。接下来,喻中教授具体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文本本身,通过对文献内容和时代背景的详细梳理,从诸多角度向大家深入浅出地论证该文献是如何奠定了解释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随后,针对这一文献所遭受的批评,尤其是对“单线进化论”的攻击,喻中教授指出,如果从人类学的专业立场来看该文献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但从社会主义立场看它无疑确定了一个不可能动摇的解释系统、叙事框架。最后,喻中教授从方法论的角度总结了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作为理解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的方法论意义,并形象地指出如果该文献是这一理论的起点,那么《共产党宣言》就是这一理论的终点。

 

喻中教授的发言结束后,三位与谈老师针对讲座内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疑问。例如李拥军教授从文化分类学的角度分享了自己对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理解,杨帆副教授从方法论的角度高度评价喻中教授的阐释为大家示范了研究起点的重要性,刘小平副教授则提醒大家在对一个理论体系进行理解时应同时注意解释的开放性问题。随后,喻中教授就三位老师的与谈内容一一进行了回应,并针对在场两位同学的提问进行了释疑。最后,侯学宾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对喻中教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2019年4月13日上午,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11期司法制度青年工作坊在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涉外班教室成功举行。来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喻中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带来了题为“司法的中国性”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杨帆老师主持,蔡宏伟、侯学宾和霍海红等老师参与评议,我院部分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参加。

 

喻中老师从他在实践当中发现的较大反差引入主题,主张对司法知识进行区分,即法学院当中的知识和法院中的司法知识。接着喻中老师从四个方面对司法的中国性进行具体阐述,分别从概念的角度,特征、特性的角度,功能的角度和历史的角度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喻教授全程脱稿演讲,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随后,蔡宏伟老师、侯学宾老师从法理角度对司法的概念和制度设计等谈了自己的理解。霍海红老师从诉讼法视角谈了对司法特征的理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例表达了对司法功能的认识。在问答互动环节,喻中教授与在场同学进行热烈的交流。最后,本场讲座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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