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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教授应邀赴厦门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研读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7日 14:11     点击数:

2019年6月22日,由福建省律师协会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主办的“《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研读讲座”在厦门成功举办。我院齐明教授受邀做主讲嘉宾。福建省律协破产重组专委会主任、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平出席讲座,参加讲座的还有有百余名来自福建省各地市从事破产管理业务的律师、会计师。

齐明教授对《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进行逐条解析,其认为司法解释三通过明确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进一步保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合法权利,鼓励对债务人企业继续经营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

现场参会人员踊跃地向齐明教授提问,并交流实务经验。本次讲座为厦门市破产人管理人协会会员提供了更加准确地理解与适用《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学习交流机会,使协会会员获益匪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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