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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11:42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年04月30日 11:13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20]1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议,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吉林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实际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地方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重点

以应用研究为主,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生态及党建等各领域发展前瞻性、重大现实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其它相关应急专题。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委托课题。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

     2. 招标课题。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经筛选整合后确定;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需要,本年度将立项少量的自选类课题。每项支持额度3万元。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或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5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没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也可以申报。

六、申报要求

1.申报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项课题。有在研的省社科联“智库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再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2. 申报自选课题者,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所申报题目需避免与近三年已中标的吉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省科技厅软科学等项目相同。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 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课题经费使用按省社科联2019年修订的《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结合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之有关规定共同进行管理。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王  峰、张黎黎
    联系电话:0431-84639206;0431-84639400;13756984435

附件:1. 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招标类指南题目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书

       3.2020年吉林省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 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

5. 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30日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招标类指南题目.doc
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0年吉林省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5:吉林省社科联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资金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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