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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09:23     点击数:

关于开展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30日 17:12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204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关于开展20162020年省校共建项目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大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协议书》精神,根据《吉林大学省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省校共建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展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附件1)。

二、评估原则和导向

本次检查评估以立足吉林、服务东北为原则,以助力吉林振兴为初心,对立项任务书,坚持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数据为主,按事实说话,全面突出2016年以来的建设成效,重点突出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估内容

1. 形成建设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撰写提纲参照附件2

2. 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项目根据建设任务书或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本次检查评估所填成果、项目情况须以吉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认定时间范围自项目立项之时起至今。)

3. 绩效自评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情况(须提交由学校财务处审核通过的经费开支明细账),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等。

四、评估形式

1. 提交书面材料,材料清单和装订要求见附件4

2. 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项目负责人按照评估内容进行PPT汇报,专家评审委员会按书面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情况形成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需包含优、良、合格、不合格等评估结果等级。

五、评估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 请各项目组所在单位科研秘书于2020116(周五)前将项目自评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及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2. 社会科学处将于119左右组织召开评审会,请项目组按照评估内容制作PPT汇报(10分钟),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具体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彭晶  

办公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 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2.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报告(撰写提纲)

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4. 材料清单和装订要求

5. 吉林大学省校共建项目绩效调查公众调查问卷

 

社会科学处

 20201030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1. 省校共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报告(撰写提纲).docx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4. 材料清单和装订要求.docx
附件5. 吉林大学省校共建项目绩效调查公众调查问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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