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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李占荣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293期暨“公法前沿”讲坛第11场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10:38     点击数:

2020年11月3日下午,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地方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占荣教授应邀做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293期暨“公法前沿”讲坛(11),于吉林大学东荣大厦706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带来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学解释”的专题报告。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喜荣教授主持。李海平教授、鲁鹏宇副教授、邢斌文老师、孟融老师和法学院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共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占荣教授针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座开始,李占荣教授针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结合宪法序言中规定的一系列国家目的,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国家根本任务的总目标。接下来,李占荣教授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三个层面挖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义。首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历史的必然性,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基础,中国各族人民共创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短时间内相继写入党章和宪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磅礴力量。再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承载着人民的福祉,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义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包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二者高度复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提出了新的目标。最后,李教授提出要完善《国家安全法》,加强《民法典》的实施,推动宪法和部门法之间的互动,从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随后,李占荣教授与各位老师和同学进行互动,与会同学亦积极提问、踊跃发言,讲座过程中讨论氛围十分热烈,使参与其中的同学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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