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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教研部胡晓静教授应邀参加第六期中外商法论坛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12:41     点击数:

2020年11月7日,我院商法教研部胡晓静教授应邀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第六期中外商法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公司法修订中的资本制度:改良还是变革?”,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二十余所法学教育科研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就公司法修订中的资本制度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中外商法论坛创立于2016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曾经承办第四期论坛。中外商法论坛创设的宗旨在于吸引具有国外留学背景的中青年学者针对商法的前沿性问题进行比较法研究,同时与实务界人士展开对话。中外商法论坛自创立以来,按照每年两期的频次在不同的学校举行小型研讨会,其独特的研讨方式和研究视角,吸引了众多中青年学者的参与。

本期论坛依旧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蒋大兴教授进行精彩总结,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赵万一教授也受邀参会,给予论坛大力支持。我院胡晓静教授作了题为《从资本的作用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主题发言,认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并没有促进资本作用的有效发挥,反倒促成了大量的“合法性皮包公司”的出现,对债权人利益和经济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未来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应该注重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重视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的比例,强调资本的真实性,真正发挥资本在奠基公司独立人格、构建公司运营基础和债权人偿债担保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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