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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老师做客法学院第294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15:14     点击数:

2020年11月26日,吉林大学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系列之二百九十四讲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区706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老师,主题为“从零思考修改公司法”。

彭冰老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金融法、证券法和公司法。

讲座伊始,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静老师致辞,胡老师提出本次讲座的目的是给同学们一次深入了解《公司法》修改内涵的机会,让同学们不仅从书本更从实际运用中去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给同学们带来一些思维上的启发。

胡晓静教授致辞

讲座开始,彭老师首先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讨论公司法修改的动因。总体上,修订公司法的动因有两点。第一,公司法立法面向非常活跃的商人群体,他们的创新实践需要法律及时的评价和指引。对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需要予以限制,对没有负外部性的创新做法予以肯定和支持,以提升商事活动的确定性。第二,及时面对法域间的竞争。接着分析从零思考修改公司法的意义。为什么要从零思考?老师主要讲述了两点原因:一是公司法修改机会来之不易;二是立法理念优先于具体制度的问题。最后彭老师指出可以从历史、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中国企业的创新实践中拓宽对公司法的想象力。

彭冰教授讲授讲座内容

讲座结尾,出席会议的祝杰老师针对彭冰老师的讲座内容,联系自己对于《公司法》的理解,讲述了自己的学术见解,同学们也将自己对于《公司法》理解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向彭老师提问,老师也耐心且细致的予以回答。

祝杰老师阐述见解

同学提问

同学们认真聆听讲座

本次讲座,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促使同学们从一个更高的层次、更深入的角度来思考和看待公司法修改问题。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思考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为了实现我们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司本身的利益,我们到底需要一部怎样的公司法,是否应当从实践的角度,从现实的需求中去探求公司法修改之内涵,这是本次讲座所带来的裨益,也是我们所应当思考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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