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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苑芳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吉豫副教授做客我院第122期新锐茶座暨第2期数字法学系列学术讲坛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9日 20:03     点击数:

2022年5月2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老师,线上做客我院第122期新锐茶座暨第2期数字法学系列学术讲坛,讲座主题为“智能时代著作权法的算法实施与法律规制”。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张丹丹副教授与谈。吉林大学法学院蔡立东教授、李建华教授、曹险峰教授、管洪彦教授、曹相见副教授、王立栋老师、李昕老师、任倩霄老师等多位教师,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校学生、外校师友等近三百人参与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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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张吉豫老师首先对“智能时代著作权法的算法实施与法律规制”的主题进行介绍,主要从“问题提出背景”、“对侵犯著作权内容实施算法审查的发展背景和趋势”、“合理进行算法实施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对算法实施的规制”四个部分展开讲解。

首先是问题的背景和发展趋势。张吉豫老师指出了法律在现实和网络空间规制手段中的核心地位及其与网络空间架构的互动关系,举例说明了法律规范对技术介入的必要性。从互联网发展的Web1.0时代到Web2.0时代,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给“通知-删除”规则的实施带来较大影响,“通知-删除”规则面临着平台处理效率、实施实际效果、保护形式单一等现实问题,老师从平台自发实践、司法认定趋势和立法规范探索这三大层面介绍了相应的应对举措。张吉豫老师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应知”包括应当预见、能够采取必要措施防范而未采取的情况,另外可以参考“守门人”责任的分析框架,并引入技术审查义务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接下来,张吉豫老师指出了著作权算法实施的必要性和规制措施。著作权算法的实施是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缓解司法诉讼压力的重要路径、完善著作权人权利保护的创新机制、保护智能社会公民权益的实践探索,但实践中也存在着对算法内容过滤、侵权判断错误的质疑。张吉豫老师提出,规制的目标是要减少过滤算法的错误对公民权益的影响,激励平台的制度和算法创新,使平台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避免施加不以著作权人意愿为前提的一般性过滤义务,激励平台建立适当的、有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和便利公众监督的机制。

在与谈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教授、张丹丹副教授分别就讲座内容分享了自己的体会和对相关问题的见解。王国柱老师提出,算法对著作权法领域的介入包括算法参与著作创作与算法为著作权法实施提供支持两方面,要构建算法实施多元共治的机制,平衡权利人、用户、平台的利益关系,与此同时,算法参与背景下人本主义的逻辑不应当被忽视。张丹丹老师提出,在算法技术的加持下应该提高平台的注意义务、重塑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的认定规则,规则的设计要反映动态利益平衡的需求,另外,对待算法不能唯工具论。张吉豫老师对两位与谈老师的发言提出了自己的回应与见解。

其后,蔡立东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指导。蔡立东老师指出,法学研究进入了新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法律问题样态、性质和解决方案的变化,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都将面临挑战。蔡老师启示大家进一步考虑深层次的法理问题,即在技术变革的背景下,传统民法构造的基本逻辑是否需要被创造性地更新,是否可以有新的概念来重塑既有体系。

最后,参会成员对主持老师和嘉宾老师们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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