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5〕2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启动了吉林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成果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批示采纳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
2.著作类成果包含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研究报告类成果是指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名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名额总数为380项。设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2.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3.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进入复评。
4.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5.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6.以下情况不能参评:
(1)论文集以及其中的单篇文章;
(2)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4)涉密的成果;
(5)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6)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四、申报办法
1.我校教师可选择通过学校、相关学会或长春市社科联任一渠道申报。
2.通过学校申报的材料将送交评奖办,再分配至各相关学会进行初评。受理申报成果超过20项的学会和市(州)社科联可设初评组,学校不设初评组。
3.本届评奖实行三级评审制:成果初评、学科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学科评审按哲学、马列·科社、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咨询成果等类别共11个学科评审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论文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s://pj.jlskl.cn/#/login)并实名注册。如通过学会申报,注册时所属申报点须选择相关学会。注册成功后,填写申报成果信息并提交。提交后可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表。研究报告采取线下光盘形式申报(附件3)。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申报表活页5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可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
3.著作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申报表活页5份,成果原件2份,有关佐证材料1份。著作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4.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申报表活页5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可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采纳证明等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刻录有上述材料的光盘1张。
5.申报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
6.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7.各单位报送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7)1份。
六、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并统一出具审核情况说明:
(1)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
(2)申报成果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国家安全相关保密规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到师德师风惩处。
2.请各单位于6月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社会科学研究院。
社科院联系人:于晓海 刘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马玉龙 13844946013
附件:1.著作类成果申报表(样表)
2.论文类成果申报表(样表)
3.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表
4.填报说明
5.申报材料清单
6.申报者操作指南
7.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