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5日,吉大法学学术茶座第157期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A428会议室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实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结构难题”为题展开学术分享。吉林大学法学院杨波教授主持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贾志强教授、孙锐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陈实教授梳理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动因,他提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认罪协商制度的基本思路与框架下形成的整合性制度,其改革既源自认罪协商制度的全球性蔓延,也顺应了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刑事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探索。随后,陈实教授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历史之最”,他主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属于最有影响力、最受关注、最为成功也是最受争议的改革。接下来,陈实教授着重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结构困境,他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具有互惠结构、博弈结构和审处结构,但由于我国刑事案件中欠缺控辩裁三方的对等需求,不平等的控辩双方诉讼地位进一步削弱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商性,且我国法院不愿以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完全替代实质审理,使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表现为恩惠结构、屈从结构和审兑结构。最后,陈实教授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结构性困难源自认罪协商制度底层逻辑的欠缺,因此应在明确其性质和定位的基础上,通过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和整体转型实现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贾志强教授指出应以结构性、系统性思维看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首先要兼顾改革目标与现实条件,其次要挖掘认罪认罚的制度动力并正视改革的阻力,最后也应重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结合我国司法现实,探索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的落地路径。

孙锐副教授指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在横向上应探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诉讼结构是否需要调整、证据裁判原则能否突破等问题;在纵向结构方面,应聚焦于审判中心主义与检察主导的关系,审判权要发挥底线制约作用,检察主导也需保障律师实质参与。

在互动环节,现场同学围绕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提问、各抒己见,氛围热烈活跃。陈实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作出了解答。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杨波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陈实教授此次的学术分享框架凝练、理论挖掘深刻,为思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位与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启发。


文稿:方甜
摄影:王宇龙
校对:潘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