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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合会走进公主岭市范家屯第一中学开展普法活动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2日 17:5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1-12-22 17:59  点击:4156

今年是国家“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响应吉林省委“三帮扶”活动的号召,在法律硕士办公室孙学致主任和吕欣老师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2011年12月18日由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发起的普法活动轰轰烈烈展开。早上八点整,同学们已聚集在西门口,在主席田文明同学和各部长的组织和带领下,乘坐校车经过约四十分钟的路程来到公主岭市范家屯第一中学,此次前来的目的是捐赠爱心图书,进行普法教育讲课,同时范家屯第一中学将成为我校法学院长期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和法律援助基地。法律硕士联合会很重视这次活动,开展前召开了前期会议,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建立爱心图书角
在来这里之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赞助了一批书籍并在法律硕士联合会的号召下,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将自己法律方面的书籍和其他方面的大书捐赠出来,捐献给范家屯第一中学的书籍中有法律启蒙的书籍,有法律硕士联合会主编的《法律人之思》,还有相关的部门法法条等,厚重的书籍不仅是大家的一份爱心,更是对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美好憧憬和期待。当将满满书籍摞放在桌子上的那一刻大家心中充满了暖暖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深深感到,每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大家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心图书角是我们用爱心和行动凝聚起来的爱的家园。
普法教育课堂
从爱心图书室走出来接着的任务便是,开始按照分工走进学生之中开展法律知识的讲授,此次主讲人是2010级法律硕士崔健和2011级法律硕士方鹏飞两位同学。他们带着精心制作好的PPT、FLASH和案例讲义各自走进一个高二文科实验班级开始了正式的讲课。先让同学们经过简单简短的法律理论的了解之后,二位同学着重通过案例并结合这图片、视频进行讲授犯罪常见的几种类型,如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进行刑事处罚的八种犯罪行为。而后介绍了违法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尤其是在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与同学们进行互动提问时,课堂气氛非常活跃,比如方鹏飞在问同学们“如果你的哥们和别人发生矛盾让你帮忙打架,你会答应吗”这个问题时,同学们纷纷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有的同学说,“一定会帮忙”有的同学说“要看情况,如果是特别好的兄弟,就去帮哥们。”在一阵阵笑声过后,我们深切发现,面对青少年时期男孩子经常遭遇的状况,他们的法律意识是何等的淡薄。崔健同学通过感同身受,联系自身成长经历劝同学们正确对待青春期时期的烦躁、叛逆,经常和身边的同学、老师、朋友和亲人进行交流,而不是一味的沉迷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更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之后,法律硕士联合会杂志《法律人之思》杂志的编辑又采访了该中学的校长、班主任和一些同学。我们相信,这些通过亲身体会与经验的交流,一定给同学们很多的启发与教育。
普法教育实践基地的揭牌和落成
最后的一项活动揭牌仪式。受法学院领导的委托,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田文明同学和范家屯第一中学政教校长孙红玉在同学们的满腔期待和热烈的掌声中共同揭开“法律硕士联合会普法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法律援助基地”两个牌子上的红纱布,意味着吉林大学法学院普法教育基地和法律硕士联合会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在范家屯第一中学的正式落成。法学院法律援助基地是法学院法律援助站的校外援助基地;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是法律联合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实践基地,这个实践基地将成为法律硕士联合会长期支援基层、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的基地,更是法硕联合会与范家屯第一中学共同达成的的普法活动良好开端,以后法律硕士联合会将在每年在该中学学期之初,选派优秀的同学去到那里为中学生们进行普法教育。
结语
临走前,法律硕士联合会的全体同学和范家屯一中的孩子们以及老师留影纪念。此次活动让每个人都充满了感动和收获,看着身边正处在花季年龄中的少男少女一张张清澈稚嫩的脸庞,又看到全国每年青少年犯罪日趋增多的数据,造成这种结果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青少年不懂法所禁止的行为,无知、轻易地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国家每年很多青少年因为犯罪断送了美好的人生,也毁掉了许多本该幸福的家庭。普及法律常识是紧迫的,是我们法科学生的历史使命,只为更多青少年灿烂阳光的无悔青春、似锦前程。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普法实践之旅,希望它能薪火相传下去,因为这里承载着希望、梦想、爱心。我们必将坚持做下去,贡献吉大法律人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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