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法苑动态 > 正文
法苑动态
法学院举办“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讲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2日 09:5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1-12-02 09:59  点击:32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学校《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强法学院院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11年12月1日下午4:00我院在中心校区模拟法庭举办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有院党委副书记于莹教授、副院长李建华教授、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刘雪斌老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吕欣老师及2011级研究生,讲座由于莹教授主持。
 
首先,李建华教授与同学们谈了四点体会:第一,在毕业论文写作中文科研究生主要精力在收集资料,而理工科研究生更多忙于实验,相比较而言,文科研究生比理科研究生更轻松,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机会,多学习提高;第二,学生的论文整体无进步,应该克服浮躁心和功利心。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要从基础知识入手;第三,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更有助于学生发展,希望同学们理解老师的苦心;第四,要高度重视硕士论文写作,诚实、用心写作。
 
其次,刘雪斌老师具体介绍了“学术引用中的学术规范问题”,包括学术不端的情形,学术引用的作用等等。刘老师重点介绍了学术引用的规则:第一,引用尊重作者原意,不可断章取义;第二,引用应以论证自己观点的必要性为限,不可过度引用;第三,引注观点应追溯到原创者;第四,引用未发表的作品应征得作者同意;第五,引用未成文的口语实录应将整理稿证得演讲者同意;第六,引用导师未写成著作的思想也应征得同意;第七,引用应有明显标识,以免读者误会;第八,引用要标明真实出处,提供引文相关信息。
 
最后,于莹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她希望同学们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附件: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