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办 发表于: 2018-03-29 10:43 点击:819
2018年3月1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汪永清当选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汪永清,男,汉族,1959年9月生,江西贵溪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5-1979年 江西省贵溪县新田公社黄墩手工业综合服务厂学徒,黄墩中小学会计、民办教师
1979-1981年 江西省贵溪县第一中学学习
1981-1985年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1987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1991年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干部、主任科员
1991-1993年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1996年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研究处处长
(1992-1993年挂职任河北省秦皇岛市税务局局长助理)
1996-1997年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7-1998年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主任
1998-1999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9-2001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1999年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2003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
2003-2004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
2004-2008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2005.01)(其间:2005-200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09-2006.12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研究员)
2008-2012年 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2-2012年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
2012-2013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3-2018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至2018年3月),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