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办 发表于: 2017-05-17 10:29 点击:2163
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作出人事任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升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跻身正部级。
沈春耀,男,汉族,1960年5月生,山东莱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79年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正部级)。
2003年03月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2003年09月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
2004年10月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
2007年04月至2008年03月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03月至2008年12月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8年12月起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1] 。
2011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3年起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7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正部级)。
第十、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