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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论坛 开幕式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9日 12:14     点击数: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主持。

第一位致辞人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徐青森。他认为目前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制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计划2.0版,从八个方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质量,找准人才培养和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体制。要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沟通。还要加强专业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法改革。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法治中国建设构建基础。

第二位致辞人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全球主席王俊峰。他首先回顾了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认为从这是一个规模累计到质量提升的转变,要建立中国特色,也要有国际对话能力。教育是灵魂的教育,法学教育更应注重启迪思想。目前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是,法学教育无法承接和满足毕业生就业需求,法学毕业生无法满足事务部门的能力需求。关注法学教育更应关注法律实践。要进行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法学院与法学实践工作部门一体联动培养法学人才。

第三位致辞人是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周佑勇。他提出法学院教育要以双一流为引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建设高校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1、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传承中国法治成果,另一方面,要对标世界一流,比拼世界一流。2、要转变发展理念与发展方式,实现从规模扩张到体制创新,强调内涵式发展。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规模需要进一步扩大,博士招生与研究项目结合,从招生单一计划模式向弹性需求转变。3、以学科为基础支撑一流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学业结构与动态调整,博士专业学位及社科类博士专业类别细化,优化培养结构。4、人才培养方面,第一,率先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第二,要进行研究生改革;第三,注重教师团队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良好师生关系;第四,要实现高水平创新,各方面一起重视。

第四位是辞人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她首先回顾了司法考试的历史、取得了成果。她指出,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有以下特点。报考条件变化:非法学、非全日制的毕业生将不可以报考,对以往已经毕业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包括自学考试等人员。考试风格和方法的变化:先考客观题,三张卷,每张150分,达到270分总分才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机考。考试内容与范围也有所变化;十八个专业内容,将对法学教育产生引导性影响。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的管理将更加完善:司法机关将对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位致辞人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黄宝印。他致辞的主要内容是学科评估和未来法学教育如何发展。他主要对学科评估和法律专业学位评估作了介绍。法律专业学位教育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效。例如,校内外双导师制在各类院校的教学中得到了一定体现,与实践部门进行联合培养的模式逐渐成熟。目前存在的弱项是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方面。实践教学恰恰是法律硕士需要特别强调的。下一步需要深化改革,法律教育应与三阶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和实用性。

在嘉宾致辞之后,房绍坤教授代表常务理事会对研究会过去的工作进行了汇报总结,分为几个方面:1、积极围绕中国特色法治建设展开党支部工作。2、举办法学教育年会及中国特色法学学科建设论坛,对如何贯彻十九大精神、如何建设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展开积极深入的研讨。3、积极参与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法体系建设。张文显教授牵头完成“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思考与建设”研究报告受到了教育部批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亦做出批示,中央政法委向中央执法机关转发成果。4、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领域管理体制调研,调研报告得到中央高度肯定。5、组织拟定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受国务院学务委员会法学组织评估委托,起草了课程指南。6、组织研究会专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与司法改革咨询工作,得到中央有关部门、中国法学的肯定。7、深化法学教育研究的国际交流,举行一系列相关论坛,取得良好效果。8、积极支持各专业委员会法学教育改革,深入开展法学教育巡视活动,执手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委员会、财经类特色专业委员会等先后召开相关论坛,对相关问题展开研讨。9、编辑出版中国法学教育年刊第五卷,共收入论文37篇。10、不定期发布研究会会员通讯。

房教授继续对下一年度工作规划进行了汇报,主要包括八个方面:1、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相关方面工作。2、落实总书记法治人才培养的讲话精神,在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法学人才培养及创新、法学实践教学等方面做出改革方案与措施。3、深入开展法学教育的理论研究,推进法学教育理论创新,重点对全局性根本性问题进行研究。4、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领域的核心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会立论建言、理论创新、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方面的作用,努力建设成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高端支部。5、继续开展重要奖项评选、创新平台产出成果,启动并做好2019年第六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学文化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加大宣传和奖励力度。6、立足前沿,提升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话语权,组织高水平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扩大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影响。7、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党委组织建设,丰富党支部活动形式。8、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在房教授的工作报告之后,由三位在法学教育领域有卓越贡献的前任或者现任法学院院长进行了主题演讲。

第一位演讲人是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教授。他报告的题目是中国法学教育反思,何勤华教授主张,这些年来,中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有以下几点:1、培养的人才大大增加,数量众多。2、法学教育涉及的行业广泛、层次丰富。3、法学教育促进了我国的立法事业,提升了我国的立法水平。4、就法学教育,为法律实施、行政机关的执法、审判机关司法奠定了基础。5、法学教育铸造了公民的法律理念与守法习惯,大大提升了国家各个层面的法治水平与法律意识。与此同时,中国法学教育四十年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1、法科学生的就业问题日益严峻。2、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冲击,学校若处理不好就会沦为考试培训机构,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欠缺,学生人文修养因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变化而受到影响。3、法学教育当中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到现在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发展无法及时反映到我们法学教育中。4、法科学生数量与质量关系需要理顺,教师少,学生多,师生关系异化。5、受中国教育体制及评价体系到的制约,法科专业教授科研压力大,导致老师无法全身心投入教学,投入到人才培养当中。6、受中国教育大环境的影响,法学教育波动、甚至大起大落,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一直向前推进,但是仍然曲折反复。法学教育到底是通识教育还是专业教育学界的讨论也从来没有停歇,各学者之间具有分歧

第二位主题演讲者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季卫东教授。季教授针对何教授对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回顾,做了讲三点感想。1、如何把握过去四十年法学发展的历程:我认为过去四十年法学教育的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七八到八八年,法学教育的恢复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八九年到九九年,是转型阶段,法学教育规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扩张;第三个阶段是2000年到2010年,可以称为升级阶段。一、二、三阶段以数量扩张为目标,是一种外延式的发展,第四阶段应该是以质量提高为目标的内涵式发展。2、当今中国法学教育的特征:第一,法律职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作为其方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际上成为法学院教育的指挥棒,有资格要求涉法的领域越来越广,对实务技能的要求提高,法律职业人员定位变化,往职业化方向发展是非常清晰的;第二,与国际接轨,为吸引外资而改善我们自己的法律环境,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形成、全球规则体系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法学教育的发展与中国经济改革动向密歇联系。第三,利用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互联网到现在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提高司法改革的公平与教育,使法学教育内容有所改进,不断丰富化。问题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直接影响到教育时我们的处理。3、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第一,意识形态与专业技能,德法兼修;第二,学理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加强实践,同时,学生自身法律解释等素质;第三,情理法,多元化规范结构,善与正的关系。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寻找最大公约数?有两个原则我们必须坚持:第一,正当程序原则;第二,演绎推理规则。

第三位主题演讲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针对目前的法学教育改革,石教授提出了三点看法:1、中国已经进入了改革开放深水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要建设开放型新体制。这需要法治人才的支撑。2、我国现在涉外法律人才现状是需求与供给不相符。涉外人才培养,卓越法学人才培养计划应该在大形势下进行关注。双一流建设要在学校层面上进行更多支持。3、作为法学教育者来讲,机制体制约束、实务课程设置等,在具体管理体制中都带来一定羁绊。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外来教授,如退休律师等,采取更系统办法进行实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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