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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08:29     点击数:

2024年9月8日下午,“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A428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当代法学》编辑部等单位举办,汇聚了来自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杂志社、吉林大学等单位的法学学者,针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概念、原理、历史、实践等各个层面展开深入探讨。




会议第一单元由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教授主持。



在报告环节,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蒋传光教授以《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及建构路径》为题,阐明了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意义和基础,提出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路径;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渊源》为题,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传承和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以《新时代法学基本范畴的重构——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论》为题,讨论了重构新时代法学基本范畴对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意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教授以《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中的“超大规模”因素》为题,分析了中国超大规模国情给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科研处副处长王勇以《论中国法理学的实践观》为题,提出了中国法理学有效回应法治实践的方法。



在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教授谈到,应当深刻认识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大意义,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研究在各法学领域中深入进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帆副教授提到,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研究应当是具有家国情怀的,要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会议第二单元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主持。



在报告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资琳教授以《我国证据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石性概念研究》为题,讨论了证据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的三个基石性概念:法律真实、错案治理、印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以《备案审查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初论:结构定位、内涵特征、命题结构》为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自主的备案审查知识体系的24条线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丰霏教授以《中国传统治理经验的知识承递及其法学转化》为题,指出应通过将现代法的价值与古代礼的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郭晔副教授以《案例法治的法理证成》为题,系统论述了案例法治的生成逻辑、概念内核和实践场景;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吴思远副教授以《中国近代以来刑事诉讼知识的演进与自觉》为题,提出建构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应进一步增强刑事诉讼知识的本土自觉。



在与谈环节,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王奇才副教授提出,对法学常用概念进行“再概念化”是学者们在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如何在“再概念化”的过程中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研究深入进行,有三个维度值得被关注:一是对理论脉络的梳理,二是对理论内涵的重构,三是对“再概念化”的概念进行应用场景的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郭栋指出,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自主”一词曾在某些时刻被特别强调,对比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在进行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时要特别注意“防干扰”,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也应当在“防干扰”的基础上进行。



会议第三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海平教授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何勤华教授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课题组发言,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双创”对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大意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代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研究”课题组发言,提出本课题要以“实践”为抓手进行研究,阐述了课题组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忠研究员代表“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研究”课题组发言,汇报了课题组的主要研究方式以及现有研究成果,并对课题组现阶段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报告;《中国法学》杂志社赵毅宇编辑代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课题组发言,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重要意义,提出课题组后续将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产出高水平的集群性研究成果;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教授代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概念体系研究”课题组发言,汇报了课题组的研究规划实施情况和研究成果,展示了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词条的撰写体例,并提出了课题组的未来规划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会议最后,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教育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重大专项总召集人张文显对分论坛进行了学术总结。张文显教授指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一是要扎根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反思性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要扎根实践,把中华民族祖祖辈辈运用法律的丰富实践经验,把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用理论的方式表达出来,把实践上升为经验,把经验提炼为理论,从中国实践中来,到中国实践中去;三是要求真务实,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本质就是一个求真的过程,一个发现真理、表达真理、传播真理的过程,应当实实在在地用理论表达我们已经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四是要守正创新,过去我们问“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其实就是要建构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用我们自己的理论回答自己的问题、指引自己的实践;五是要集成创新,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是对中国古往今来优秀理论集成式建构,并不都是原创性建构,要把二者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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