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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1978级校友论坛成功召开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08:01     点击数:

2024年9月8日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1978级校友论坛在吉林大学法学楼B407成功召开。本次论坛以“如何有效地思考和讨论法律正义问题”为主题,徐显明、郑成良等26位吉林大学法学院1978级校友齐聚一堂,展开研讨。

会议开始,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郑成良就如何有效地思考和讨论法律正义问题进行了主题报告。郑成良教授指出,讨论法律正义问题旨在得出一致认可的正确答案,而正确与错误具有事实、逻辑、价值三重意义。科学家的争论常集中于事实层面,数学家或逻辑学家的争论多发生在逻辑层面,这两者都较易达成共识。而神学家和政治家的分歧则主要存在于价值层面,难以达成一致。同时,形成共同答案的思考和讨论分为四种场合,难度依次为独自思考的空间、私密空间的交流和思考、封闭式公共空间的思考和交流、开放式公共空间的思考和交流。在开放式公共空间中,能否有效思考和讨论公平正义问题并得出统一答案,一直以来备受广泛讨论。面对疑问,研究如何在公共式开放空间得出一致答案离不开实证主义和语义分析方法的帮助,把关于公平正义的争议转换成逻辑连贯的可质疑且可核验的运算过程,是有可能形成价值共识的。具体要明确“正义”一词合理使用的语境和在不同语境中所表达的核心含义,寻找其正确用法,探明不同场域中的底层逻辑,并且区分正义的优先级,以假定的方式转换成理性逻辑的分析,或者悬置价值争议起来,以创造有效讨论司法公正问题的语境。此外,还要考虑司法公正的特殊品质和结构,严格遵守法律之善优先于事实之真、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的原则,以确保逻辑的连贯。


郑成良教授报告后,各位校友都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周强校友受英美法系陪审员选用标准启发,他认为正义是由最普通的人运用最普通的观点和生活常识做出的判断,不涉及繁琐的推演过程,并就此与郑成良校友商榷。郑成良校友认为,陪审员制度在特定的情形下具有其优势,但因制度和文化原因不适用于中国的社会情况,需要寻找适应国情的的公平正义讨论方法。



杨树启校友表示掌握不同场域下正义的底层逻辑对于信访工作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非凡意义。


刘万奇校友也认为掌握公平正义的思考和讨论方法对于部门法的研究有益。



车丕照校友表示,正义在法律程序中是经常被实现的。一方面,审判机关作为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依法审判是正义的;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内部出现分歧时,依法律细节规定得出的结论也是正义的。此外,某些场域下存在的例外情况需注意,如交易场域以自愿的自由市场行为为公平正义,但垄断行为也是在自由市场中产生的,此时实现正义与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密切相关。



宋和平校友认为,体悟和掌握公平正义的讨论方法对提升业务实践认识水平意义重大。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重视外贸法等法律制度的地位,充分运用WTO现有规则进行公平正义讨论并积极接轨国际是十分必要的。



车承军校友提出,对公平正义的思考和讨论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哲学和社会学问题,对公平正义的认知和理解极为复杂。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人若能参透不同场域下正义的底层逻辑,则不会在实践中迷惑。当前社会许多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源于底层逻辑认知的混乱,需要立足中国实践建构原创理论体系。郑成良校友对此表示,作为临时措施和权宜之计,一些以和谐稳定为第一需求的方法可以存在,但大家要清醒认识到,只有解决根本问题,才能在过渡期结束后真正建立更现代化、更文明的社会。



最后,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致总结致辞。他认为校友们针对有效思考法律正义这一深刻问题所展开的讨论让人受益匪浅,同时各位校友对中国法治道路的深切关心令人动容,其思考与交流为中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也为后辈们树立了榜样,激励着更多的法律人在中国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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