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吉林大学法学院第四届“硕博论坛”知识产权法学分论坛在法学楼A723室顺利举行。我院李建华教授、王国柱教授、张丹丹副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并担任评委老师。本次论坛共有23位同学参加,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2人。
在汇报开始前,李建华教授向参与此次论坛的同学们提出了要求,强调了硕博论坛对于每一名参与同学的重要性,明确了硕博论坛论文与学位论文的衔接关系。论坛每组分别由汇报人逐一汇报,汇报完毕后由评委进行点评。论坛上午的汇报主题集中在民法领域。第一组同学讨论了所有权买卖出卖人取回权制度、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以及买受人破产时所有权保留出卖人救济路径等问题。在评议环节,针对所有权买卖出卖人取回权制度的论文,老师指出,当前标题与目录以及主标题的呼应不够紧密,未能充分体现文章的主题核心。标题作为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简洁凝练的基础上准确传递文章的主旨思想。针对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一文,老师指出,文章的落脚点为司法适用,不应重点论述商事习惯的一般理论。第一部分的理论铺垫没有亮点,应将重点放在司法大数据中发现的适用规则及问题上。二三部分的问题过为宽泛,与完善建议的对应性不足。针对买受人破产时所有权保留出卖人救济路径一文,老师指出,该选题缺乏创新性,需要进一步修改;对论文对双重救济路径的论证存在并列论证现象,应当聚焦于对单一救济路径的关注。
第二组同学探讨了预约合同违约、违约获益赔偿、违约金司法酌减及替代交易中非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等问题。在评议阶段,针对预约合同违约一文,老师指出,标题没有紧扣预约合同违约责任这一主题,在标题安排上还要进一步具体化。针对违约获益赔偿一文,老师指出,论文问题归纳不明确,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没有必要分开论述;总结的问题应当贯穿全文,后文应当针对前文总结的问题展开。针对替代交易合同解除权一文,老师指出,第一部分应该限定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其他的法律规则简单解释一下,第二部分采取严格解释规则,侧重于司法适用,在确定违约金的性质的前提下,对违约金的进行司法大数据分析,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
第三组同学的汇报围绕共同饮酒中同饮者的注意义务、肖像商业利益的“可识别性”认定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化路径研探展开。在评议阶段,针对在共同饮酒中同饮者的注意义务一文,老师指出,同学们虽然列举了多种可能涉及同饮者注意义务的场景,但是未能体现共同饮酒中,同饮者之间应有的相互照顾和提醒的责任深度。针对肖像商业利益的“可识别性”认定一文,老师强调,同学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对“可识别性”的界定标准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比较,未能明确可识别性针对的客体。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化路径研探一文,老师指出,同学们虽然认识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重要作用,但在探讨制度优化路径时,未能充分考虑到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四组同学讨论了同意撤回权纳入随时终止权体系规制、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案件的裁判规则研究、彩礼返还请求权基础完善等问题。针对同意撤回权纳入随时终止权体系一文,老师指出,该论文各标题存在问题,需重新拟定;论文同时研究同意撤回权和终止权,存在两个不确定性因素,建议调整;论文在同意撤回权和终止权中循环,逻辑混乱,应抛弃终止权,仅研究同意撤回权。针对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案件的裁判规则研究一文,老师建议,将题目改为“我国民法典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法定事由的司法适用”,加上对于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规则本身的体系化梳理,对于第二部分的小标题加限定词进行限定,内容增加司法实践的阐述分析,第三部分中对于立法的完善建议改为通过司法解释进行细化。针对彩礼返还请求权基础完善一文,老师建议,将题目修改为“论彩礼返还规则的司法适用”,对彩礼返还的学说重新进行梳理。加入司法大数据分析,并对论文结构进行调整。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界定、举证责任问题、诉讼时效、生活困难如何认定,目前还有可以细化,可以进行分析。
第五组同学汇报的内容涵盖了侵害知识产权情况下不当得利制度、算法场景下著作权侵权“通知”的有效性认定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扩张等问题。在评议环节,对侵害知识产权情况下不当得利制度一文,老师指出,要有问题导向,发现司法实践适用问题后再去解决问题。在选题方面,对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制度能够解决问题,不要去创设新的制度。针对算法场景下著作权侵权“通知”的有效性认定一文,老师指出,改论文虽然限定在算法背景下,但是从内容上看结合却不紧密。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扩张一文,老师指出,论文第二、三、四部分一级标题偏题,应该按照论文题目围绕的注意义务扩张进行展开。内容上实证研究裁判文书引用较少、注意义务基本原理对论文的支撑也不足,应该多阅读,进行补充。
第六组同学讨论了转换性使用、角色扮演类游戏规则可版权性认定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法律构造等问题。在评议阶段,针对合理使用制度引入转换性使用理论的路径研究一文,老师指出,论文第二部分“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引入转换性使用理论的必要性”应归入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过于侧重“适当引用”的具体情形。第二部分应论述“三步检验法”和四要素分析法等原则性层面。存在论证内容上的缺失。针对角色扮演类游戏规则可版权性认定一文,老师指出,文章第一部分写了理论依据但缺少制度依据;第二部分角色扮演类游戏规则可版权性认定存在的问题,对于问题的表述不清晰;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与著作权的基础理论结合的不充分,缺少详细论证。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法律构造一文,老师指出,该论文问题意识不够突出,没有凸现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特殊性,同时文章参考的案例过少,建议需要多增加案例的部分,从案例中总结相关判决要点。
第七组同学对含有注册商标元素的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电商平台商标侵权中“通知-删除”规则的完善、虚拟环境下商标侵权混淆可能性认定标准以及商标被动使用行为与“主动使用”行为关系协调等问题展开汇报。在评议阶段,针对含有注册商标元素的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一文,老师指出,对含有注册商标元素的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首先应当先解释清楚含有注册商标元素的包装装潢是什么,包括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增加引用的案例数量,提炼概括案例的共性;厘清一级标题中的识别性、实际使用、相关公众认知是归属依据、归属原则还是归属的考量因素。对电商平台商标侵权中“通知-删除”规则一文,老师指出,改论文引用案例不够多,需要从案例中概括出问题,标题和第三部分的标题重复,电商平台与商标的特殊性不明显。针对虚拟环境下商标侵权混淆可能性认定标准一文,老师指出,相较于现有商标侵权混淆可能性的差异不足,虚拟环境的限定意义及问题的特殊性不足,老师建议,此类论文写作应当全程体现比较思维,对于虚拟和现实的各个不同进行分别论述,深入比较,可以在事实基础上进行适当推演,但不能对不存在的问题进行虚假想。针对商标被动使用行为一文,老师指出,突出商标被动使用行为与主动使用衔接上的特殊性,可以将视野放在商标被动使用制度的构建上。
汇报结束后,李建华教授对此次论坛进行了总结。李建华教授指出,此次知识产权法学硕博论坛的召开是对同学们写作能力的一次锻炼,也从论文选题、结构安排、论文论证、资料引用等各方面总结了同学们的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论文的选题应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并具有创新性和理论价值,题目的确定应当简明和明确;要注重结构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美观性;在论证方面,要注意论文各部分之间的论证逻辑层层推进,论述语言要更具有学术性和专业性;在引用资料时,要注意资料的全面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此次论坛对参与的博士生、硕士生来说是一次重要的学术锻炼,老师们的深入点评和悉心指导让同学们受益匪浅。至此,本次分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