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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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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大学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国合办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4日 08:46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励我校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引领和帮助广大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按照研究生工作部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安排,现将申报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团队应由负责研究生思政工作老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专业指导教师及其他研究生组成,以研究生培养单位内组团为主,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队;

2.社会实践项目主题要注重结合学科自身情况与发挥学科优势,运用学科视角和专业知识,努力拓宽渠道,积极与杰出校友、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等建立联系,鼓励研究生导师通过科研项目与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联系,为研究生社会实践创造舞台与机会;

3.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申报多个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但每名专业指导教师、研究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4.不得将已获资助或正在申请其他资助待批的科研项目作为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类型

1.社会实践类

鼓励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奔赴祖国各地,以技术开发和推广、社会实践锻炼等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志愿服务类

鼓励研究生同学利用所知所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三下乡”送医送药、文艺下乡、乡村支教、便民服务、法律咨询等。

3.社会调查类

鼓励各研究生调研团队前往东北、西南、西北、珠三角、长三角,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自身研究方向开展社会调研工作,同时倡导研究生同学关注社会现实、热点问题。可以围绕但不限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养老、助残、生态保护、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公益支持和创业等领域,针对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等发展问题以项目化形式提出创新解决方案。

三、资助标准

研究生工作部将对最终确定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给予适当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遵照“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同时,研究生工作部要求全部外出进行社会实践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立项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后推荐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资助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

五、结项工作

由研究生工作部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统一安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结项工作,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并对优秀的报告、团队、教师和学生进行评比表彰。结项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或总结、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8张以上、还可提交编辑好的视频短片、媒体的相关报道、实践单位出据的证明信等。因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立项任务、或粗制滥造活动成果的,均不予结项。对于不参加结项评审的,不予资助报销,不开具任何证明,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未如期完成调研工作的需要提交书面说明。

六、成果使用

活动成果中若有论文、专利及成果报道等,发表时必须要标注“吉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Graduate Work Department of Jilin University”),否则将在项目评审前取消项目的认定和评奖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友和社会资源,发挥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积极作用,为研究生深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

2.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工作信息,帮助团队解决困难。

3.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专业指导教师必须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对实践工作的开展进行周密计划,全程亲自带队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调研工作。对参与实践的研究生根据其专业或性格特点合理恰当分配工作,鼓励每一个团队中的研究生都能积极的参与到实践工作中。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合理安排时间与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实践任务。同时注意与当地各类单位、团体等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为日后研究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其他活动的开展打好伏笔与基础。

4.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成员应明确自身职责,听从团队负责老师的指导与安排,在外注意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实践调研中,应沉下心,多观察、多体会,深入基层和群众,亲身体验民情、社情与国情,充分感受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我国的巨大变化。加强自身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努力做到德育、智育的双丰收。党员、研究生干部在实践调研工作中需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5. 调研活动须于823日之前全部结束。

八、报送要求

请各研究生于618日(星期二)前将本单位《附件:吉林大学2019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电话:85166105)。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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