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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课程招生简章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12:26     点击数: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我校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9年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学院每年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拔20名同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法律实务课程训练。

法律实务课程体系由理论研习教程、实务研习教程、涉外法律实务教程三部分构成。总计2学分,24课时。

该课程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法学院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学生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法律实务课程报名条件

1.法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3.掌握与法律实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如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标准等;

4.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5.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6.热心法律援助事业,时间充裕;

7.在藉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91423点。

报名材料:学生需下载、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PDF版)到负责人邮箱(13766603840@163.com)。(报名表见附件)

负责人:高立志:13766603840 徐恒统:18210509219

四、考核程序

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916日,公示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接受学生质询(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详见法学院官网;质询意见请于162200前发到负责人邮箱)。

918日上午分组进行面试(具体分组及面试时间、地点见法学院官网公布的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时需提交三份纸质版报名表,请同学们随时关注法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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