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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0年十佳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8日 17:33     点击数:

为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典型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研究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吉林大学2020年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人数

全校共计10人,法学院推荐1人参选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原则上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各一次。

8.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或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研究生进行评选。

4.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

5.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称号是在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时间安排

68日至10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616日至30日,学校组织审核、评选(具体答辩形式另行通知)、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七、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内容

1.佐证材料。重点介绍本学历期间本人学习课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合作、获奖和科研等方面综合情况。按照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首页、3-4张参会照片或工作照片(附图片说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50M),(命名方式:姓名+十佳研究生佐证材料)

2.《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WORD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


提交材料方式:

将上述两份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十佳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提交。

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将相关材料发送至:talentoflaw@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法律硕士研究生将相关材料发送至:jlujm2011@163.com

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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