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含9月份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
四、评选比例
评奖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于6月10日15:30分前提交“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信息表”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法学院)”(命名方式: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信息表,姓名+学号+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法学院))
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将相关材料发送至:talentoflaw@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法律硕士研究生将相关材料发送至:jlujm2011@163.com
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材料评审形式评选,拟于6月12日(星期五)前评选结束。
学院评选拟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公示拟获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不少于5日。
学院于6月17日(星期三)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9日(星期五)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南区鼎新楼A区407室),研究生工作部在校内办公网公示各培养单位拟获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六、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七、工作要求
1.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2.法学院党委将组织领导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法律硕士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程序进行评选,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3.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无效。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