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法学院关于2025年9月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15:08     点击数:

为保证2025年9月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9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请于5月27日至6月16日期间登录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内“学位管理”部分,以下简称“系统”。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vpn.jlu.edu.cn,访问“系统”),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标准详见附件,学院没有规定的执行学校标准。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提出答辩申请时,创新成果须达到所在学科基本要求。申请人于6月6日前在系统中“成果管理”板块填写并提交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学院审核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对于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及《法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执行。拟通过该方式申请答辩资格人员,请于66日下午16:00前联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于老师报名。

3.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申请后,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论文查重。

二、论文查重

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单通过系统直接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位申请者。指导教师请于6月18日前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并在系统中录入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注意:新系统集成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功能,上传的学位论文既作为重复率检测版本,也作为论文评审版本。各博士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均需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进行提交。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6月16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双盲”评审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双盲”评审结果预计于8月下旬返回,答辩时间为8月22日—9月2日。

、涉密学位论文申请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

2.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3.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机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2025年92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内部论文申请。

4.“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提前联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于老师,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并于69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jlufxy@126.com。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已在“学信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位学位申请人高度重视。

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于老师,电话:85168733。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