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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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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吉林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硕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14:35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吉林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资格复审

6月6日14:00

法学院楼B404

专业外语笔试

(加试外语考生参加)

6月7日8:30-9:30

法学院楼B401

综合写作能力测试

6月7日9:40-11:40

法学院楼B401

综合面试

6月7日13:30

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一)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签字并盖章);

3.专家推荐书两份原件;

4.考生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法学学士证书或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2项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奖、案例、调研报告、论文等;

10.研修报告及个人陈述各1份。

(二)资格复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次参加考核资格和拟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材料不全者;

5.与《吉林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三、其他事宜

1.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法学院官网(http://law.jlu.edu.cn/index.htm)。

2.通过吉林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实名扫码加入QQ群,群号:1051266151,后续有关通知将在群中发布。

咨询电话:0431-85168219。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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