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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第二届“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大连海事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08:27     点击数:

10月26日,东北地区第二届“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顺利召开。本届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大连海事大学基层治理法律社会学创新团队承办。来自二十四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六十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开展深入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勇教授主持。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徐燕书记作为主办方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作为会议召集人先后致辞。徐燕书记对各位专家、学者齐聚大连海事大学表示热烈欢迎,对本次会议所彰显的法治价值予以充分肯定,也祝愿东北地区法学学术发展能够越来越好。李拥军教授基于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及法治中国建设面临更大挑战的背景,倡议在座的学者共同促进东北地区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一起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开幕式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正式会议共分六个单元。第一单元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记教授主持。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郑毅首先作出报告,报告主题为“论国家法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承认”。他提出这种“承认”的进一步完善须基于三个关键问题的厘清,即传统认知误区的克服、基本理论解构的纠偏以及包括法律解释、案例指导制度等手段在内的适恰制度路径的选择与运用。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杰报告的主题为“身份与规范:‘义绝’的多重逻辑与现代反思”,他以《驳案新编》为切入点,探讨“义绝”的适用所形成的逻辑和该逻辑对现代社会司法实践的影响。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晓博,通过具体分析枫桥地区创新村规民约的功能及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其重要意义。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俊义报告的题目为“白居易离婚判词及其当今启示”,他提出白居易的离婚判词不仅蕴含了大量的古代离婚息讼智慧,而且对于我国当下的离婚解纷的解决仍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评议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政从白居易判词和身份规范的现实意义角度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精彩评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姜永伟老师从多元治理的意义、社会治理法治化,以及论文的语言规范、选题方向、观点展示等方面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精彩评论。自由讨论环节,各位专家及老师从社会矛盾化解、民间风俗习惯、多元治理意义、基层治理法治化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第二单元在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张闯教授的主持下展开。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林乐鸣老师首先报告,主题为“我国监狱期刊的肇端”,以史料为据考察了我国第一部专业的监狱期刊的创刊背景与立刊宗旨,介绍了其版块编排与所载文章,并对其探索创新与遗憾不足进行了简要评价。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赵进华老师报告的主题为“白山黑水,风雨陶铸:民国时期东北大学的法学教育”,介绍了东北大学在民国时期高水准的法学教育以及对后来中国法制和社会事业产生的重大影响。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远航的报告主题为“《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研究范式检讨”,他指出苏力的该部作品中论证的逻辑前提值得质疑,而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范式与开拓历史中国宪制元叙事的学术野心是苏力的叙事存在漏洞的重要原因。评议环节,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刘艺工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引经据典,从法律文化遗产继承、法制史和法理学研究思路、中国古代“礼”文化等角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对以上报告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自由讨论环节,各位学者就对苏力观点的评价、挖掘史料的意义等方面展开了激烈讨论,实现了思想的交流和共享。

第三单元的主持人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张婧飞副教授。首位报告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主题为“‘报’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暗合与分殊”。拥军教授通过阐述“报”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指出维护法治的正常运作机制,应该主要防范发生在公共领域的“报”对正式制度的破坏以及对公共资源的侵蚀。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家恩报告的主题为“从客体化到主体化:中国法治文化的困境与出路”,他提出在法治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之上建构中国法治文化的主体性,在未来拨开“没有殖民者的殖民主义”的迷雾。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森井报告主题为“现代法治的传统文化之维”通过分析“血亲复仇”的内在动因和形成逻辑,以此分析传统中国文化的性状及存在样态,探讨了现代法治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指出了传统中国文化之于当下中国法治的重要作用。扬州大学法学院刘鹏老师的报告主题为“超越法律文化的对象化”,从研究背景、法律文化对象化的内涵、如何超越当前困境三个角度具体阐述了该问题。评议环节,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邵慧峰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顾荣新老师指出上述报告亮点很多,分享了收获,同时也提供新的研究角度和思路。在自由讨论环节,在场学者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第四单元由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赵静副教授主持发言。北华大学法学院陶焘老师聚焦社会身份的复杂性,从分配正义的视角展开论证,报告主题为“分配正义:社会身份复杂性的价值逻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李彪法官报告的主题为“司法责任制与反腐视角下的追责考量”,通过分析司法责任制,阐述了对大数据时代下法官职业的思考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困境。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乃华报告的主题为“法治中国视域下刑释人员就业权保障探析”,从为什么要保障刑释人员就业权和刑释人员就业权存在的困境出发,找寻相关的解决措施,从而为实现其人权保障,建设法治中国提供积极意义。评议环节,来自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尹奎杰教授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段荣臻老师从论证逻辑、用语规范、资料援引的等角度做出了精彩评议,同时两位老师也分享了自己对司法责任制度的独到见解。自由讨论环节,各位专家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实现了思想的交流和共享。

第五单元由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刘灵芝教授主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记教授的报告主题为“论认罪认罚展开中的程序从宽”,以《刑事诉讼法》第81条为主进行分析,认为有必要在司法解释中将自愿认罪认罚作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一种法定理由,同时提出因认罪认罚而在审查批准逮捕中要贯彻“不捕”原则。北华大学法学院林菲菲老师的报告主题为“比例原则在民事裁判中的适用”,她认为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构建比例原则适用的类型谱,以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划定其具体化的路径。白城师范学院杨德敏老师报告的主题为“刑法之‘良法善治’的文化根基”,她提出要借鉴礼法传统智慧,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富有中国特色的刑法话语体系,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评议环节,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祖书副教授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林乐鸣老师从比例原则、契约精神以及认罪认罚制度的角度作出了精彩点评,王祖书副教授还强调法学学者应为实务部门提供清晰的法学概念,秉持法学学者的责任感。自由讨论环节,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记教授对评论人的评论进行了回应。

第六单元的主持人是北华大学法学院林菲菲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梓源的发言主题为“走向人的繁荣:当代生命伦理学的反思与跨文化重构”,他提出此种伦理学的建构过程,要在分析现有的可供选择的文化观念与解决路径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跨文化生命伦理的终极裁判原则。黑龙江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玉的报告主题为“规范网络、媒体等舆情监督方式的参与审判模式”,她认为舆论监督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强化司法人员的责任心,预防和减少个案审判不公、扩大公正裁判的社会影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勇教授的报告主题为“非抽象社会背景下乡村治理的法治困局”,提出了“三观重塑”观点,即对国家观、法治观、治理观的重新解读。评议环节,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店标和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齐伟老师肯定了以上报告人的研究方式,并从规范化与一致性关系、有无进行个案分析的必要、乡村治理、法规体系的梳理等角度作出了精彩的评议和讨论。自由讨论环节,各位专家学者也纷纷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展开了思想交锋。至此,第六单元的会议也圆满结束。

最后,会议举行闭幕式,由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王志民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和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尹奎杰教授就本次会议的主题“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结合会议发言人们的报告内容为本次会议进行学术总结,随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勇教授发出“凝练学术主题、协作研究共识,推动法治而文化与当代法治治理问题研究”的学术倡议,同时,再一次对各位与会代表,对吉林大学法学院、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等单位的支持,对会务组成员的努力表示了感谢。最后,此次大会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的宣布下正式闭幕。


                                                             (图 刘相何/文 程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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