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上海交大李辉博士做客第2期吉大民诉法学博士生茶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13:46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5-15 13:46  点击:420

    2018年5月12日18时30分,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2期吉大民诉法学博士生茶座,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涉外班教室成功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辉博士应邀做题为“实体法上形成之诉的产生路径与具体规则——以撤销合同之诉为例”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陈衍桥博士(民诉)主持,王俐智博士(民法)、赵大伟博士(民诉)担任与谈人,吉林大学法学院霍海红教授、张兴美助理研究员及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参与活动。

    李辉博士从诉的类型和实体法上形成之诉的一般理论出发,从产生路径和具体规则两个方面解读和剖析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讲座内容涉及《合同法》上的撤销合同规则,涉及诉的利益、诉讼标的、既判力等诸多基础理论,涉及司法实践的真实案例,带来一场程序法与实体法交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术大餐。李辉博士特别对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独特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诉讼标的实体法说的某些缺陷主要在给付之诉中存在,在形成之诉中并不会成为问题。她还针对形成判决的对世效提出了一定的质疑,认为在中国法上并非所有形成判决都应具有对世效。

    王俐智博士和赵大伟博士对讲座进行了评论,并提出了若干问题,李辉博士进行了回应,并引发进一步的热烈讨论。讲座过程中,主讲人和与谈人与在场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了充分的互动,气氛热烈,交流效果好,达到了“学术活动同时也是教学活动”的初衷。

    张兴美老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充分肯定了程序与实体交叉的讲座内容以及主讲和与谈的讲座形式。

    吉大民诉法学博士生茶座是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系列学术讲座活动,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民诉法学博士研究生主持,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优秀民诉法学博士研究生来我院讲座,强化我院民诉法学硕博生的对外交流,助力我院民诉法学硕博研究生培养。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