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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做客我院第233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10:28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6-11 10:28  点击:256

    2018年6月6日,吉林大学法学院第233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在东荣大厦B区313新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勤华应邀以“法律文明的起源”为题目进行了学术交流。本次讲座由我院法律史教研部吕丽教授主持,法理学教研部李拥军教授、诉讼法教研部霍海红教授、法律史教研部刘晓林教授、邓勇老师以及我院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讲座交流。

    首先,何勤华教授从“文明”一词的含义说起,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文明”一词的起源与发展,并结合了历史、考古学等不同专业对该词进行了多维度的解析,在对比文明与文化二者区别之后,列明了当前对于“文明”一词内涵的考辩。

    随后,在此基础上何勤华教授便对“法律文明”一词进行深入解析。何勤华教授介绍了国外关于法律文明的说法,列举了英语、法语、德语中如何通过语义理解这个词组,并结合1980年《法学词典》、学者著作分析了国内关于法律文明的认识。综合前述分析,何勤华教授提出,法律文明就是人类文明中与法律相关的各项元素的总和,包括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实施、法律行为以及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法律遗存,对于其中涉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实施、法律行为以及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法律遗存”的概念,何勤华教授又分别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解释。

    最后,何勤华教授以上述思考为前提,详细阐述何为法律文明的起源。在这个部分何勤华教授从游团时代法律文明产生的萌芽说起,叙述了法律文明随后在部落时代的曙光、首邦时代的诞生以及最终在国家时代的成型,沿着历史的发展进程寻找法律文明的发展线索。

    整场讲座持续二个小时,与会同学积极提问、踊跃发言,讲座过程中讨论氛围非常热烈,使参与其中的同学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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