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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公法论坛(第31期)(总第48期)“当代中国宪法秩序的发展完善”成功举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15:1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6-11 15:14  点击:287

    2018年6月8日下午18:00,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大成公法论坛(第31期)(总第48期)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班教室成功举行,本次活动也是任喜荣教授主持的“清湖宪法研习社”第11期活动。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樊英同学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与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翟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黄宇宸、吉林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邢斌文围绕“当代中国宪法秩序的发展完善”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孟融、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闫贞卉、许聪分别进行了与谈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喜荣教授和法学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与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翟晗首先以“‘中华民族’入宪的价值分析”为题进行了发言。翟晗博士通过分析宪法文本中有关“民族”的表述,分析了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三十二条宪法修正案中 “中华民族”这一新的宪法表达的具体含义,并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近代以来民族危机对于“中华民族”概念形成的影响以及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的理论认知历程。同时,翟晗博士对于有关的外文文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孟融在与谈中对民族、国族、族群等概念进行了详细的区分,并从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黄宇宸以“依宪执政与中国宪法秩序的完善”为题进行了发言。黄宇宸同学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宪法文本中的“领导”一词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并从政治宪法学的立场出发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宪法发展过程中发挥的功能与作用。黄宇宸同学指出,本次宪法修改对于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依宪执政的水平提出了新的课题,为理论研究带来了方法上的争鸣,也蕴含着诞生成熟理论的可能。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闫贞卉在与谈中对党“依宪执政”的理论发展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吉林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邢斌文以“监察体制改革与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控制”为题进行了发言。邢斌文博士从宪法修改与《监察法》制定的关系切入,分析了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的关系,并提出在立法过程中加强对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控制,而在判断法律草案合宪性时,应当慎重考量合宪性的标准问题,寻求宪法文本与社会共识的协调。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许聪在与谈中对监察体制改革中修宪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认为应当对宪法秩序发展过程中共识存在的可能性、成熟度进一步展开分析。

    在提问讨论环节,多位同学围绕本次论坛主题踊跃提问发言,气氛热烈。三位主发言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并进行了相互的点评,推动了思想的交锋和观点的融汇。

     在论坛的最后,任喜荣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任喜荣教授指出,中国宪法学的发展需要从不同的视角、从不同的方法论立场研究中国当下的宪法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应当保持学术情怀与学术理想。对于本次活动,任喜荣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论坛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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