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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刘士心教授做客我院第232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2日 16:28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6-12 16:28  点击:477

    2018年6月10日上午,吉林大学法学院第232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在东荣大厦B座313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士心教授做了题为“英美刑法辩护理由中的几个特色问题”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王充教授主持,我院郑军男教授、陈劲阳副教授、李立丰教授、王勇副教授以及刑法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等旁听了讲座。

    讲座伊始,刘士心教授对于法学院的邀请表示感谢并讲述了他对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回忆,这段渊源使法学院师生倍感亲切,整个讲座在轻松而不失严肃的气氛中进行。

    刘士心教授以“英美法系”为背景,从五个方面对讲座的主题进行展开,详细讲解了英美刑法中的辩护理由并探析了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论溯源。

    首先,刘士心教授向大家介绍了英美刑法犯罪的构成模式,不同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构造,英美法系下,只有具备了所有的犯罪构成要件即犯罪本体要件以及责任充足要件才成立犯罪。犯罪本体要件在英美司法实践中由控方进行证明,具体分为客观要件(actus reus)和以主观要件(mens rea)。而责任充足要件便以辩护理由的形式出现,在英美司法实践中则由辩方予以提出,作为辩方反驳控方以免除或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根据。

    其次,在对英美刑法的犯罪构成模式进行讲解之后刘教授又对辩护理由的理论地位及功能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他认为虽然辩护理由大致相当于大陆法系中的“阻却违法事由”、“阻却责任事由”或“排除犯罪事由”,但是范围比上述三者更为广泛,由此明晰了不同法系之间的“出罪事由”之间的差异,以做比较的方式使辩护理由的轮廓更为清晰。刘士心教授依照不同的分类根据,将辩护理由分成“证据不足辩护和真正辩护”、“排除犯罪辩护和非除罪辩护”、“正当化事由和可宽恕事由”、“完全辩护理由和部分的辩护理由”,厘清了不同分类情况下的各辩护理由的关系,并以详细的文字配以讲解呈列出了一张清晰的辩护理由的体系。

    最后,刘士心教授详细地介绍了英美刑法中具有特色的三类特殊辩护理由:胁迫(duress by threat)、警察圈套(entrapment)及挑衅(provocation),并运用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案例向我们展示了三种特殊辩护理由的具体适用情况,并就此展开了对于三种特殊辩护理由的性质、理论依据及具体适用的判断标准等进行了充分说明。

    在互动环节,刘士心教授针对提出的关于“挑衅与正当防卫之间的关系”、“如何克服紧急避险及胁迫情形中的道德缺陷”、“针对胁迫中的紧迫性做何解释才会满足客观要求的相当性、必要性”等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并将对英美法系学者及司法实践者的思想、法律规范的制定及适用等的评价融入到对问题的解答之中,使听众对于英美法系有了更为全面且客观的认识,讲座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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