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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庭前会议——控辩审三方研讨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6日 14:21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2-11-26 14:21  点击:2299
20121124上午,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主办的“庭前会议——控辩审三方研讨会”在东荣大厦三楼310会议室举行。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推进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的调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会议由该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闵春雷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建华教授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致辞,对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祝贺。

 来自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检察官、律师、法官代表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来自项目管理部门及协作单位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刘静坤博士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厅王路真法官也出席会议并做了精彩发言。

与会的控辩审三方代表重点针对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及功能、庭前会议的形式及结果、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通过研讨,代表们就庭前会议的主持者、程序性问题的解决及非法证据的排除等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但对庭前会议的范围、方式及效力等问题的认识仍存在较大分歧;对于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关系、诉权与裁判权的关系等问题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讨。

 庭前会议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新增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对控辩审三方意见的听取,课题组及时搜集总结了庭前会议制度设计、运行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为课题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理论创新离不开方法创新,科学的研究方法是理论创新的重要依托。相信这种实证调研方法的采用,必将获取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得出具有较强说服力的结论,从而推动本课题研究的顺利展开,并最终对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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