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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六次例会在福州成功举行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11:31     点击数:

由我院与福州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研究课题组、“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联合举办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六次例会日前在福州落下帷幕。

我院功勋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罗东川,福建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何晓清,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长江学者肖永平,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王瀚,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特聘教授石静霞,福州大学党委书记张天明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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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合影)

罗东川致开幕辞,他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不管是对于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强调,福建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有着独特优势、独特渊源、独特财富,福建法学法律界要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学深一层、走在前列,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强国际法学问题研究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建言献策,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理论支持与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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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罗东川致辞)

张文显在致辞中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承办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回顾了“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发展历程,高度肯定其对法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他表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法理对实现重构国际秩序、变革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三大历史任务具有关键作用,他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主题的重大实践意义,并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思想,阐述了涉外法治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展望了本次会议将要取得的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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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张天明向莅临会议的领导与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从“法是一种精神”“法是一种保障”“法是一门科学”三方面谈了体会与认识。他指出,此次研讨会通过深入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命题的法理意蕴和国际法内涵,探讨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的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发展,促进中国成为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建设者与贡献者,也将对福州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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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书记张天明致辞)

主旨报告环节于福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由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黄解放,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长江学者肖永平,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王瀚,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特聘教授石静霞,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分别作主旨报告,主旨报告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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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

黄解放教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主旨报告,其从航空安全与《北京公约》切入,以国际灾难事件为例说明各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关联性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的自然性,据此提出了“人类共同体最关键根本的素质是维护和平、促进发展”这一观点,并明确了西方在联合国中主导地位改变的必然性。黄教授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国际共同资源开发的指导意义,并强调中国为世界人民谋福利的大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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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黄解放)

肖永平教授作“谈百年变局中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主旨报告,其从时代背景、中国需求、重要性和重点布局四个方面展开,详谈了百年变局下我国涉外法治的体系建设。在重要性方面,肖院长表示构建涉外法治体系是提高我国运用国际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并提出四个亟需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在重点布局方面,肖院长提出了构建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七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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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长江学者肖永平)

王瀚主任作“法治大国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统筹法治观”主旨报告,从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的平等性、协调性、协同性、统一性以及涉外法治的特殊性这五个方面阐释其个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统筹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的认识,并就如何实现实施统筹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提出四点改革建议,即把对外关系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门类、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改革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选拔的制度、把国际法学科建设和涉外法人才培养纳入一流法学学科评估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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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王瀚)

石静霞教授作“‘一带一路’法治化与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新”主旨报告,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为切点,引申到国际法制度供给的两个问题:“一带一路”法治化与国际法制度供给的基础问题、具体的贸易与投资领域的重要国际法供给问题。石教授表示,一带一路不是对国际经贸治理和规则的否定,而是在延续和升级已有的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寻求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贸易投资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针对如何加强发挥投资法律对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的保障作用,石教授提出了形成区域性体系、注重海外投资保险、扩大中国的自贸区、注重司法在私法层面上的协调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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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特聘教授石静霞)

蒋传光院长作“国际法理在国际斗争中的意义”主旨报告,其深刻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国际法理发展的指导意义,以亲身经历说明了在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中,法理对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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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

本次主旨报告围绕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展开,发言人观点明确,见解独到,引人深思,为未来中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指南。

此次研讨会围绕“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法内涵与法理”“国际秩序重新稳定与国际法治进程”“风险规制背景下的国际法”与“中国的国际法发展与贡献”四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第一单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法内涵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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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

第一单元主题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法内涵与法理”,本单元主题报告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漫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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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漫郊)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作《中国的身份演变与对待国际经济秩序的立场选择》主题报告。徐教授简要介绍了战后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实力界定收益”基本逻辑,针对既有经济秩序下的中国基本立场选择问题,其表示,当前基本立场是利益与观念的相合性和衍生性,并肯定未来非相合性和非衍生性转变趋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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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杜涛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外关系法的理论建构》主题报告。杜教授阐释对外关系法相关概念,回溯美国与欧盟对外关系法形成历史,重点讲述了中国的对外关系法在十八大之后的新发展,进一步明确对外关系法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外关系法的理论体系发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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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杜涛)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志鹏作《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与国际法演进》主题报告。何教授简要回顾中国共产党发展背景、现状和进路,从国际法层面对中国共产党与国际法通行价值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国际政策宣示、国际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这三个问题进行简单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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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志鹏)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黄志雄作《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发展路径的法理学思考——以“多远互补论”为视角》主题报告。黄教授介绍了网络空间建章立制中的路径分歧的背景,对多元路径的相互补充的现状作简要阐释,并就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问题分享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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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黄志雄)

复旦大学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作《国际法的普遍性和包容性》主题报告。蔡教授简单回顾国际法普遍性的历史,论述国际法普遍性、正当性与限度的相关问题,并分享了其关于大国竞争背景下国际法普遍性问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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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

第二单元:“国际秩序重新稳定与国际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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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

第二单元主题为“国际秩序重新稳定与国际法治进程”,本单元主题报告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秀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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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秀丽)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袁发强作《国际法理论调适与创新的若干思考》主题报告。袁教授以“是否需要”“是否意味”两个问题引出“以调试为主、慎言创新”的基本观点,从历史发展和现实需要阐释国际法法理的特殊性,回顾国际法理论的背景与基础,明确国际法基础理论调适与我国目前转变的相适性,进一步提出了“理论创新的动因不明”“创新的外部条件不明”“局部的理论创新”三个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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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袁发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赵骏作《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主题报告。赵骏教授简要剖析“变革”和“创新”二者联系,围绕“国际法创新的基本动因”问题进行探讨。其着重强调法的动态性,并展开对国际法创新大国地位的认识,以“历史之维”“内外之维”“现实之维”构建了国际法创新的思维框架,并提出未来路径选择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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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赵骏)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吴继陆作《当今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结构性稳定与制度性演变》主题报告。其回顾传统海洋法的发展历程,阐述结构稳定性的表现及原因,对海洋法框架结构进行剖析。吴研究员深入探讨《公约》的普遍性、稳定性、模糊性特点,并阐述陆地统领海洋原则相关问题,重点论述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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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吴继陆)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张辉作《国际法发展的动力——价值与利益的法理》主题报告。其分析了国际法发展过程中的价值与利益,明确当前国际法发展的动力与阻力,围绕当前全球化变局下国际法发展问题,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同价值观的作用”“利益——实用主义的路径”三个中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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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张辉)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相君作《中美的共同体逻辑与规则偏好》主题报告。张副教授通过对涵义、目的、评估与基本思路的全面阐释明晰了其选题的依据,分析了中美大国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并深入探讨中美的规则路径选择分歧与一致性。最后,其以国际社会共同体的未来可能作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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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相君)

第三单元“风险规制背景下的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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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

第三单元“风险规制背景下的国际法”主题报告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袁发强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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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袁发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漫郊以《国际经贸规制的体系整合及其影响》为题作主题报告。池漫郊教授以历史为索引,批判国际社会对规则制定的野心与过度自信,呼吁国际法学界更多地关注导致规则制定碎片化的因素。其从规则制定本身的去中央化和碎片化、规则适用政策导向的增强以及二十一世纪以来新理念的兴起三个方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国际经贸规制体系整合的必要性,并阐述规则整合的出现对国际经贸影响的复杂化及灵活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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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漫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伟以《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理论调整——范式转向议题问题》为题作主题报告。沈伟教授通过全球化到逆全球化、国际法治到国际治理体系等维度分析变局中国际法的转向问题。其针对如何弥补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缺陷等基础性法理问题阐述了独到且深刻的见解,并就“我国应该如何应对国际大变局”问题,提出了身份确认、规则认同和行为认同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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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伟)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秀丽以《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际法治路径》为题作主题报告。韩秀丽教授通过此次国内与国际抗击疫情的经历,从我国的立场介绍了此次主题报告的背景。其抛出如何在现实的基础上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问题,随后又针对该问题从五个不同方面作出了落到实处的解答。韩教授指出,目前国内层面尚未处理好人权、经贸权及公共健康权的关系问题以及国际层面拒绝抗疫的国际合作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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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秀丽)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以《世界大变局时代的中国国际经济法理论调适》为题作主题报告。漆彤教授指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法效力来源等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困境和现实困境。其分析了全球化市场的不同治理力量与国际经济法的多层次结构,指出国际经济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围绕市场、国家、国际社会三种力量相互关系的定位阐明对国际经济法作用的客观认识。漆彤教授通过此次疫情对国内及国际的影响,以小见大地阐述了“国内法治为本,涉外法治大有可为”的深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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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春林以《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家国际责任问题探讨》为题作主题报告。李春林教授以一个幽默风趣的“梦”,阐明了“自由只强调政府不干涉的义务,而生命则要求政府尽保护的责任”的观点。其借助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阐述国家和国际责任对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意义,循着国际法的演进轨迹推出国际卫生法演进的正确轨迹,即由共生法到国际卫生法方向完善。李教授呼吁社会关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存在的理性、结构性和原则性三方面的国家责任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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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春林)

第四单元:“中国的国际法发展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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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

第四单元主题为“中国的国际法发展与贡献”,本单元主题报告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杜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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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涛)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刘彬作《“规则制华”压力下中国自贸协定的功能转向》主题报告。其从大变局下西方国家的“规则制华”的前世今生以及西方热衷于此的动因入手,介绍了大变局下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理论进路,并就此分享西方国际关系以及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进路。最后,刘彬副教授阐述了大变局下中国自贸协定的功能转向,并得出应将自贸协定视为进行有效制度构建、强化规则话语权之工具的结论。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彬)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汤岩作《国际法基本法理的三次变革》主题报告。其论述了国际法基本法理的历史发展,进而分享了自己对国际法发展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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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汤岩)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秦红嫚作《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审判审视:现状、问题及应对——以杭州市互联网法院的实践为例》主题报告。在报告中秦副教授特别介绍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现状分析,并结合互联网法院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纠纷的实践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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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秦红嫚)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国强的博士生徐金兰代替导师作《新时代中国国际法治思维之革新》主题报告。其首先阐述了本质上由霸权国主导构建的现行国际法体系以及停留在“第三世界”层次的中国的国际法治思维。随后其论述了美国国际法治思维的堕落,并向听众分享中国提升国际法治思维的历史机遇。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徐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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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

闭幕式环节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智主持,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对之前的会议作出总结,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致闭幕辞。张文显在总结中指出,本次会议主题鲜明、研讨深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关联,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新命题、新话语,必将对国际法法理研究和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最后,由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致闭幕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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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智主持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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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进行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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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致闭幕辞)

本次会议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研究课题组与“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等单位联合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与单位的学者、科研人员以及实务专家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法理”为研讨主题,对于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探讨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构建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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