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4-09 08:15 点击:2233
为全面总结2000年以来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遴选出2004年以来优秀的教学成果,充分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学校将于2008年8月末组织校级教学成果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的基本内涵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成果均可申报。申报内容一般为:体现我校办学指导思想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案与实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案与实践;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般应为2000年以来在学校及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而取得的教学成果。
2.成果的申报人应直接参与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数额和等级
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18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50项左右,二等奖60项左右,三等奖70项左右。
四、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方式
1.填写《吉林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一式五份(A4表格),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成果总结一式五份(5000字以内,A4复印纸)。
3.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成果或改革方案、实践效果、成果宣传等)一式2份(复印件)。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交样书2本。
4.所有申报项目需用多媒体汇报,每个项目10分钟左右。
5.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上旬,布置2008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2.2008年8月22日为送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3.2008年9月上旬学校组织评审。
六、组织与领导
1.学校组成教学成果评审专家组,依据《吉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条例》负责成果评审,处理争议。
2.学校设立2008年吉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5166422;电子信箱:jxk@jlu.edu.cn。
七、具体要求
1.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全面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准备工作。同时须将此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位教师及有关人员。
2.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对几年来教学工作的总结和提炼,要在全面组织动员的基础上,重点就1-2项具有申报省级以上成果奖的项目进行总结和提高,着手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推荐工作。一是在现有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学改革处于领先水平的改革内容进行总结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改革成果;二是对现有的多个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进行整合和选拔,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成果;三是总结本单位教学改革的成果,在现有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成果内容。
3.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准备工作的重点是:(1)做好项目的总结。注意总结在国内外教学改革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2)注重项目成果实践性、辐射性和应用性等方面的总结;(3)对现有成果进行理论总结,提升改革思想,有体现改革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选择媒体对本单位的改革进行宣传;(5)收集和整理有关素材,做好申报省级一等奖录像准备;(6)对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在材料准备方面要拾移补缺,注重成果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4.评审出的校级一等奖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从省级一等奖中择优限额向国家推荐。
5.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鉴定工作,待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评选结果确定后进行。
附件:1.《吉林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及填报说明
2.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