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办《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级毕业生离校、新生报到时间安排的通知》(校办字〔2008〕2号)要求,现对“五一”期间本、专科学生教学安排做如下调整: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劳动节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停课,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停课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五)的课。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2004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有关要求 下一篇:关于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和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当代法学 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 --数据库资源-- LexisNexis数据库 北大法宝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聚法案例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