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办《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字〔2009〕9 号)的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法定假日停课,4月5日(星期日)照常上课、4月4日(星期六)的课调至4月6日(星期一)上课,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一)的课停上。
教学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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