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进行“吉林大学百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检查及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30日 11:2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3-30 11:20  点击:2331

  2001年以来,学校确立了百余门“吉林大学百门精品课程项目”,为加强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从本学期起,学校将对这些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一、检查目的
  百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是 “吉林大学教学改革2001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课程建设带动教师队伍建设和提升教学质量。立项以来,经过几年的建设,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次检查评估,重点检查评估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以及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推进课程建设进程。
  二、检查内容
  1、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精品课程建设岗位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课程组主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主讲教师授课情况;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和运行情况;课程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以及课程日常教学管理情况等。
  2、对2001、2002年被学校确立的首批和第二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其它课程接受阶段性检查。凡2003年以来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项目免于评审,但需填写结题验收表。
  3、申请验收的课程必须建立资源丰富的网络课程。
  三、检查方式
  1、课程组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成果,详实填报表格,搜集整理成果材料,检查网上教学资源运行情况。
  2、学校成立检查评估专家组,分学科逐门课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可参考《吉林大学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附件四)准备材料。
  3、接受检查评估的课程须填报《吉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检查表》(一式四份)。结题验收的课程(含国家精品课程)填报《吉林大学精品课程结题验收表》(一式四份)。学院填报《吉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检查汇总表》。
  4、检查评估课程和结题验收课程(不含国家精品课程),需准备8-10分钟的PPT演示文稿,由课程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展示课程建设成果。
  5、检查评估结果将予以公示。对于检查结果合格的,将被授予“吉林大学精品课程”称号。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被取消项目。
  四、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每门课程装一个材料袋(打印表格首页贴上)。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中心校区文科实验楼229室),电子版发送至tongjian@jlu.edu.cn
  

                             教 务 处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