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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1日 09:40     点击数:

院办 发表于: 2018-05-21 09:40  点击:18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2018]309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及人选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2018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年龄不超过51周岁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五、选拔办法

各中层单位需经组织内部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向学校推荐。1人可选择1-3个选题。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于2018525-2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

教育部国际司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被录取人员或中层单位自行联系。

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20181231日,到期未取得外方邀请函无法派出将取消资格,并影响学校下一年申报。

六、管理与考核

中层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的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申请事宜

1.因留学基金委通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最迟于2018523日(星期三)将推荐人员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外语成绩证明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619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最后确定的人选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

3.本项目以圆满完成教育部课题为最终目标。重点评审是否从事过相关研究或曾经完成类似课题;能否自行获得国外邀请函;外语实际运用能力(需提交反映其外语实际水平的证明材料,比如:四六级证书、WSK成绩、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者雅思托福成绩等)。

2.为方便政策解读,加强信息沟通,请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4469426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附件: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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