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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民法总则立法研讨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8日 14:04     点击数:

院办 发表于: 2015-05-28 14:04  点击:3747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落实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由我院承办的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民法总则立法研讨会于5月8日在吉林大学东荣大厦胜利召开。本次大会是我院承担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阶段性任务之一。

  大会开幕式由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前任吉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秘书长蔡立东教授主持,省法学会何海源秘书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说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能够在中国法学会的民法典编纂项目中承担重要任务,这是我们的荣耀和当之无愧的责任。相信在与会人员的积极努力下,研讨会定能取得丰硕成果。

  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新彦教授也在开幕式上致辞,她在致辞中对民法典编纂项目的启动情况进行必要说明之后,传达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民法典》编纂要凝聚共识,《民法典总则专家建议稿》要妥善定位中国民法典的立法哲学;要体现法治精神,表达以人为本、尊重人、尊重私权的立法理念;要体现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在致辞中还说,多年来,吉林省民法学研究会召开过多次研讨会,几年前召开的侵权责任法的研讨会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讲习班为推进我省的法治建设作出过重要的贡献。今天,各位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这可能是与会人员生平第一次直接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研讨活动,在会上发表的有价值的意见将会被民法典吸纳,这应该说是民法人一生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事情,相信,我们这次研讨会一定成功。

  为了增强研究会团队力量,更好地完成民法典编纂项目的各项任务,马新彦教授主持增选蔡立东教授、孙学致教授、长春市仲裁委员会孙志彤主任为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选举孙学致教授为民法研究会秘书长。

  研讨会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哲律师和吉林省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吕强法官主持。与会的四十余位学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以及我院师生围绕“法律行为”和“代理”两章内容展开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研讨会上提出了很多颇有建树的观点。

  下午六点研讨会进入闭幕式,法学院副院长、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孙学致教授主持闭幕式,法学院副院长、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建华教授致闭幕词,简要总结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并对今后民法学研究会深入开展各项研究活动提出建议。

  本次研讨会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我院承担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的阶段性任务初步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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