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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本科生"每周法律论坛"(28)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0日 15:4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04-20 15:43  点击:2904

主 题:刑罚之外的正义需求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国家补偿
 主 持 人:白乃予(2005级8班本科生)
特邀嘉宾:姜金良 郭剑寒 张亚楠
点评教师:李 洁 教授
时 间: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18:00
地 点:东荣大厦三楼A区“法律思想者园地”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2005级8班

背景材料:
冬日的汉江,笼罩在一片灰茫茫的薄雾之中……
2006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许,陕西省安康市汉江北岸吴家台村附近的沙滩上,一声沉闷的枪声过后,陕西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惨案的亲手制造者——邱兴华走到了自己人生的终点。
然而,谁来负责那惨死在斧身之下的十条人命,甚至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他们多数都是家里经济生活的支柱,却在一夕之间成了一个杀人狂魔泄愤的牺牲品。法庭上被告人一句“我愿意赔,但我没钱”,让所有受害人的家属都陷入了绝望的境地,索求赔偿却遭遇了“法律的白条”。
鉴于邱兴华家人生活窘迫,孩子入学难,当地政府给予他的家人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有些好心人也先后捐助邱兴华的家人几千元。而被害人熊万成的妻子尹行巧曾分别向当地镇政府、民政部门等单位发出求助信,都一直未果;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因邱兴华没有赔偿能力而成为无望的努力。这不仅是情感上的救赎,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思考……

讨论焦点:
无依无靠的妻儿老小该何去何从?
究竟由谁为其解决经济赔偿问题?
是否该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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