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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生每周法律论坛(第157期) ——法律研究方法指导(以课题研究为例)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8日 14:08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8-04-18 14:08  点击:303

    2018年4月17日下午6点,第157期每周法律论坛在经信教学楼法律实践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法学院本科生2016级五班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行政副院长,五班名师班主任吕欣老师、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五班大学生导师王充老师以及研究生杨晗师姐、项燕师姐来与大家共同讨论大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介绍一些必要的思想方法。

    本次活动由五班团支书王岚同学担任主持人,她首先对到场老师和同学进行了简短而真挚的感谢,然后介绍了本次法律论坛的背景及流程。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就开始了第一项活动——由两位本班同学对各自的大创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首先上场的是王皓若同学,他所开展的项目是探讨刑法中有关“被迫行为”的制度。他从项目的缘起开始,较为详细地说明了从产生观点到确定课题再到寻找相关文献、请教老师等流程。在引用文献方面他着重说明了本项目是从比较法角度出发,自英美德等国家刑法中吸取相关制度的有益成果并开展研究。关于项目的进展情况他表示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立项申请书中的研究综述和比较法叙述的部分。在最后他特别分享了自己在探索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产生的相关思考,强调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杜绝所谓“自我感动”的问题,要把精力集中在有意义的劳动上面。

    汪猷义同学也介绍了他的研究课题,他的项目在民法领域,与一种客观的“知假买假”现象密切相关。他首先说明了课题的由来,列举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所产生的相关案例。随后他提出了自己项目中所着眼的主要问题,即关于知假买假者的法律地位认定和该法律中所谓“惩罚性赔偿”问题的适用对象,他列举了许多自己查阅到的案例来深入分析这一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他对自己所进行的实证研究的介绍也令人耳目一新。

    在两位本班同学的介绍结束之后,研究生杨晗师姐和项燕师姐介绍了自己在项目研究方面的心得。杨晗师姐先向我们推荐了两部相关文献,并从自己正在开展的一个研究项目进行切入。她说明了自己选题的来源是一个企业家的问题中所挖掘出的相关点。随后她展示了自己所搜集的大量资料和运用的研究方法,其广博和丰富令人由衷感到钦佩。之后师姐又着重说明了论文写作的相关问题,包括写作准备和实际写作。写作准备方面比较重要的是文献综述和类似的开题报告;实际写作方面因为这一项目开展的是实证研究,主要方式就是运用各种检索工具和数学工具来建立数学模型,并且尝试对已有的成果进行模仿。最后师姐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比如运用思维导图梳理思路和借助word文档的编辑查找功能来寻找问题并进行修改。杨晗师姐的介绍结束之后,项燕师姐进行了相关补充,主要是对立项报告的介绍,也包括题目和检索文库的介绍。

    在两位师姐介绍完毕之后,两位老师进行主旨和总结发言。王充老师总结了刚才几位同学的发言,并从更高的角度即价值意义层面说明了在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几种方法,包括体系研究、价值研究等。王老师还谈到需要避免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脱离实际法条、针对特定现象而空发议论的问题。同时老师也提供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即刚才师姐所提到的、对于初学者来说非常重要的仿写,比如对于既有文献内容的模仿和对于其他人的立项申请书格式的模仿。王老师特别强调在选题的过程中一定要下大力气,找出并坚持一个比较合适的问题来展开研究。

    随后吕欣老师也进行了总结。吕老师大力鼓励各位同学进行大创项目,并突出强调了法学院近几年对优秀研究项目的大力支持。最后,吕老师勉励各位同学多开展研究,不仅着眼于当下,也要为日后的保研考研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法律论坛圆满结束,很多同学都带着疑惑来,恍然大悟去。大创活动务必戒骄戒躁,它需要的是用心对待、认真勤勉。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不断强调大创真正的意义:不是为了追名逐利,而是标准论文写作的开始,深层知识的积淀以及多方思维碰撞方式的学习。老师们帮助大家扫清了研究路上的障碍,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让参与本次活动的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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