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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生每周法律论坛(第153期)——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8日 15:37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8-03-28 15:37  点击:298

   3月27日晚上6点整,由法学院本科生2016级2班主办的第153期每周法律论坛在东荣楼706室如期举行。这次的论坛邀请到了2016级2班名师班主任徐岱教授以及博士生白玥师姐,共同讨论刑法领域内的刑法学领域的“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相关问题。参加本次每周法律论坛的有50多名本科生,既包括2016级本科生,也包括了2014级、2015级本科生。同学们坐满了706室,为论坛的开始创造了积极热烈的气氛。

  一开始,主持人2016级2班班长郑成杰同学先以幻灯片的形式展示了本次论坛的引入案例,该案例的分歧为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接下来就由同学们畅所欲言,16级的王钦同学、刘瑶同学、徐航同学和刘人哲同学纷纷参与了讨论,主要以提出问题为主。有同学从主观角度出发,认定犯罪嫌疑人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同学则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出发,认定田某和彭晓某是故意杀人罪。同学们运用不同的判断标准展现自己的思考,提出了案件背后的一系列问题。

  随后,白玥师姐也参与了讨论。她提出,通过文理解释,案件不应该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从因果关系分析这个案件的结果是可以归属的,通过对行为人行为的分析,本案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最后,徐岱老师对此案件做了总结,老师认为应从法条入手,注意法条中的法律关系,先看量刑标准,再确定行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罪加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之间徘徊,应该明确分析三个罪名的具体构成,是否存在转化情况,再进行定罪量刑的判断。

  晚上8点左右,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完满结束。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对问题的思考要立足法律而超越法律。每周法律论坛的举办,让我们能在紧跟时事的同时更加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希望每一个同学都可以不断提升自我,成长为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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