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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范进学教授做客我院第254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6日 10:44     点击数:

2018年12月5日14:30,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254期在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研究中心报告厅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范进学教授应邀做了题为“宪法修改与新宪法秩序的建构”的讲座。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海平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喜荣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李莎莎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邢斌文博士,以及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参与了本次讲座。

范进学教授首先将宪法秩序定义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由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与原则”,既而对2018年中国宪法修改的状况进行了简要梳理。范进学教授将2018年修宪对新宪法秩序的建构总结为五个方面:第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重构了宪法指导思想与指导原则;第二,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重构了国体;第三,监察委的设立重构了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第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更名确立并重构了中国专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第五,国家主席任期制的改变重构了党和国家核心领导体制。

范进学教授指出,2018年我国修宪确立起来的新宪法秩序具有深远的影响,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新宪法秩序为中国未来“党政一体”的新政体改革提供了宪法基础;第二,宪法实施机构的重构使宪法实施实现法律实践性转向,为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之路 提供了制度选择;第三,宪法指导思想的重构为党和国家确立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根本法保障;第四,民族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宪法双重目标确立为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随后,李海平教授和任喜荣教授先后对范进学教授的演讲进行评议。李海平教授高度评价了范进学教授演讲的学术价值,认为宪法学研究需要充分重视中国宪法秩序的变动,对相关宪法问题进行理性分析。任喜荣教授指出,应当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厘清中国当下真实存在的宪法关系和宪法问题。最后,任喜荣教授对范进学教授的莅临表达了诚挚的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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