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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16:31     点击数:

法学院各位老师:

请关注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指导思想、选题原则和立项种类、申报要求和申报办法请祥读通知内容。请在2019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荣大厦A705室科研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关于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9年03月29日 15:46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9〕3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新时代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服务大局,为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9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对策研究、应用研究。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9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2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3.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 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3份、《活页》(附件3)一式1份。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495518680@qq.com

附件: 1. 2019年度课题指南

2.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 活页

4.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29日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申请·评审书(2019新版).doc

附件3:活页.doc

附件4:汇总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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