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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高丽大学名誉教授河泰勳做客我院海外学者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09:57     点击数:

2025年11月25日14点,吉林大学海(境)外学者讲座第256期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B405教室举行。韩国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名誉教授、前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院长河泰勳应邀做客我院海(境)外学者讲座,讲座主题为“基于多学科犯罪学的统合性犯罪预防政策”。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充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军男教授担任翻译,吉林大学法学院李綦通副教授,吉林警官学院苏忻教授,以及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河泰勳教授详细讲解了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提出的经典命题:“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真实内涵。他指出,这一理念虽诞生于19世纪,却在当今仍具深刻现实意义。贫困、失业、教育机会不足及社会排斥等问题,是促使个体走向社会越轨或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比起刑罚的事后惩罚,通过劳动市场、家庭、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政策实现结构性预防,才是最有效的犯罪治理之道。

随后,河泰勳教授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的扩张导致福祉国家弱化、社会不平等加剧,催生了全球性的“严罚主义转向”。在政府功能收缩与市场主导的背景下,刑罚越来越被用作应对社会不安的廉价工具。在韩国,媒体—舆论—政治之间的三角连带关系,使刑事政策不断民粹化,“零容忍”“与犯罪的战争”等口号盛行,刑法从“最后手段”变成“最优先手段”。其结果是刑罚普遍加重、监控措施强化、保安处分体系扩张,弱势群体在此过程中成为主要受害者。

基于上述刑事政策现状的反思,河泰勳教授强调,应以多学科犯罪学为基础,重建真正有效的犯罪预防体系。犯罪学集合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统计学等多种知识,能够提供犯罪原因、犯罪趋势、被害者状况以及各类预防手段效果的可靠信息。他具体指出,犯罪预防政策必须是“刑事政策+社会政策”的综合体:1)刑事政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规制与刑罚框架;2)社会政策则针对犯罪的深层结构性因素,从根源上减少风险。

河泰勳教授还强调,“以证据为基础的刑事政策”应成为现代立法与治理的核心,即通过统计数据、实证研究和专业分析指导立法、执行与评估,而非被媒体情绪或政治压力牵动。

在总结部分,河泰勳教授呼吁,刑事政策必须摆脱重刑化的惯性,应该走向更加理性、科学与长期的治理路径。他强调,刑罚的效果十分有限,减少犯罪的根本途径仍在社会政策的完善。唯有基于证据、尊重比例原则、保障基本权利,并充分吸纳专家意见的刑事政策,才能真正提升社会安全、赢得公众信赖。

与谈环节,苏忻教授分别基于犯罪学与刑事政策间的关系、犯罪学意义上的“证据”概念等角度对河泰勳教授的讲座予以了高度评价;李綦通副教授认为,以刑罚作为单一指向的刑事政策的固有缺陷,并强调所谓科学立法就是要以证据作为基础,而非仅作为对社会情绪的非理性的回应。

最后,王充教授对本次讲座作了总结。王充教授强调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政策之间的紧密关联,同时,在刑事政策的制定上,权力机关与法律工作者应当共同秉持开放、批判的态度,打破信息茧房,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王充教授评价,本次讲座内容深邃、结构严谨,为我国刑事政策改革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讲座全程学术气氛浓厚,讨论热烈,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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