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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五师教育工程”系列讲座之六——南海仲裁案的法律问题解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30日 14:42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8-30 14:42  点击:566
    2016年8月24日下午1:30,吉林大学法学院“五师教育工程”系列讲座活动第六场在第三教学楼第六阶梯教室举行。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徐杰同志主持。本次讲座邀请了法学院国际法教研部姚莹副教授主讲,针对时下热议的南海问题,姚老师从海洋争端中最基本的概念厘清入手,通过明晰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毗连区等国际法术语,深入解读了南海仲裁案所谓最终裁决,并就南海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姚莹老师对于仲裁合议庭的组成问题进行了说明。针对许多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不合法这一观点,姚老师指出,无论是合议庭的组成还是仲裁员的任命,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由于仲裁是由少数仲裁员确定争端各方权利义务,因仲裁员个人经历和专业背景的不同,可能对争端问题所做的裁决具有一定的影响。
    而就网络上对于中国政府不参与仲裁导致裁决结果使中国在南海问题上陷于被动的这一言论,姚莹老师认为,无论中国政府是否参与到案件仲裁过程中,结果都会如此,这是仲裁案背后的政治博弈所致。
    最后姚莹老师对仲裁案所谓最终裁决进行了分析,并就南海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分析。通过此次“五师教育工程”系列讲座的学习,法学院教职员工对南海问题有了深入的了解,也对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政策、方针有了明确的认识,坚定了全体教职员工的政治立场和爱国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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